问 题: 公公名下房产.婆婆健在。共3子女。公公去世前写了一份证明:此房产归小儿所有,其他子女无权干涉。但有一点.由于一些原因房产证在单位办公室压着不在自己手里,想把这个证明公正一下,该怎么办,麻烦了,谢谢了
我在房产证在我公公单位办公室压着的情况下,要怎嘛做才能过户呢。证明上婆婆也签字,按手印了,我接下来该怎么做么
我爷爷一共有4个子女。分别是我爸爸,2个姑妈和叔叔。奶奶早已过世。爷爷以前有一套自己的住房和叔叔婶婶一起同住。后来单位有以小换大的优惠政策,于是爷爷就用自己的小房子,婶婶就补了一部分钱换了现在的大房子,现在大房子房产证上面有我爷爷和我婶婶的名字。可惜好景不长,就当大房子的房产证上面加上我婶婶的名字以后
父母双亡留下一处房产十年还未办里继承,家里有五个子女,现在房子被二哥占着但找不到他本人,我们四兄弟姐妹如何能够取回合法权益。麻烦各位律师解答一下?
我家房证原是我爸的名字,(我亲爷分的房子,已去世)。此时奶奶已经改嫁,与我后爷爷登记了,他也有子女。后来房改了是用我亲爷与我奶的工龄买的,就改成了我奶奶的名字,现在我后爷也去世了,请问我家这个房子(我奶的名字)我后爷的其他子女有继承权吗??我奶奶可以自行出售吗??谢谢。 现在我后爷爷去世了,如果我奶
我父亲今年去世,留有产权房一套。母亲和我们兄弟三。按法律规定,母亲继承一半,剩余一半由母亲和我们三兄弟各四分之一。小儿子鼓动母亲将房子卖掉,母亲同意。其他二兄弟不同意。现因母亲糊涂,要和小儿子去法院要求房产确权,据说这样他们占房产四分之三就可以卖房。但因小儿子工资才三千元左右,孩子幼小,妻子无业,全
甲乙两方婚姻存续之间买房,房产证上是两人的名字。因感情不和,两人协议离婚,协议上写着女儿跟随女方,得到一处房产,但并未公证。之后,男方意外死亡,男方的父母将女方起诉,要求继承一部分房产。请问合法吗?此纠纷是什么纠纷?
我与丈夫住在是其父亲所有权的房,丈夫无房产,若我丈夫亡故,我作为这家儿媳妇我是否有继承权,能否继续在此居住,我户口不在北京,我会享有多少份额,我俩均为再婚,丈夫有一女儿归女方,其母亲也健在,有一弟自己有一套私产房
我的母亲于2006年因车祸离世。父亲又找了老伴登记结婚至今已5年。父亲于今年10月5日因心梗去世,继母向我转达了父亲的生前遗愿:房产赠与长子长孙(我就是长子,下面还有两个妹妹)。请问:继母转达的口头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夫妻一方(房产证上的名字)死亡,其父母放弃继承权,双方又无子女,另一方和其父母到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各种证明齐全,现在只想变更房产证上的名字,房产局工作人员要求做房产评估,只是变更房产证姓名又不出售也必须进行房产评估吗?
公公名下房产已去世,婆婆健在,共3个子女,公公生前些了一份证明:此房产归小儿所有,其他子女无权干涉。想把这份证明公正一下,但由于一些原因房产证在单位压着,该怎么办呢 去做公正,是不是要房产证,但房产证不在自己手里,没房产证能公正这份证明吗,还有公公已去世去公正需要带公公死亡证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