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承包期内,农民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其土地被村官收回是否合理?
在承包期内,农民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其土地被村官收回是否合理? 我们家是工农结合,家庭成员:姥姥,父亲、母亲、姐姐、我、妹妹。父亲是工人,姥姥、母亲,姐姐、我和妹妹也是农民。1991年父亲因公死亡,工厂领导建议将母亲带姐姐和我的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并给予办理(补充:妹妹因为是超生的不能办理转户口),这样就可以让我和姐姐在市里的学校读初中、高中,因为市里的学校教育质量比较好。因为母亲是户主,所以1992年母亲、姐姐和我共三人户口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自父亲死后,姥姥得了脑血栓瘫痪了约两年死去。自姥姥死后的第二年,村干部将姥姥、母亲、姐姐和我原有分配的土地全部收回,然后全村再重新分配。请问村干部这一做法是否合理?符合国家规定吗?我们家在广西的农村。如果对,其法律依据是什么?如果不对,能依据相关规定告吗?
我大学毕业后参加工作,户口从农村迁出落到了农场。由农业户口变为了非农业户口。请问孙律师我在家里的土地在现承包期内是否可以继续承包?
孙律师您好: 我大学毕业后户口落到了农场,转为非农业户口。可是我现在有具体的单位有固定的收入这样是否也应该拥有继续承包土地的权利? 可我的户口是农场的户口。请问什么情况下允许呢?
村里一户人家已迁住在镇里10几年,是个化工厂老板,有着稳定的收入,户口也都转成非农业户口,他们还可以承包村里的土地吗?村里集体是否有权能收回他们的承包地?如果国家征用村里土地,他们也有权得到土地征用款吗??麻烦详细解说下,国家法律是否有着明文规定,是在哪几条??
承包期内户口农转非,发包方是否有权收回土地承包权,有人说可以,也有人说不可以。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规定《承包期内,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这一条怎么解释
我母亲是农村户口,我的户口已迁出,父亲已去世,现在家里的户口上只有我母亲一人,婚姻状况为丧偶,原来签的30年的农村承包土地合同还有14年到期,签的土地承包合同是我父亲在世以我父亲的名字签的。现母亲年龄大了,要把母亲的户口迁入到我现在所居住的城市户口。想要咨询一下,原来以我父亲明以前的那个土地承包合同会随
我村村民因上大学将他的户口迁出,上学期间依然保留他的土地经营权,大学毕业之后他的户口没有回迁,并转为非农户,在外还拥有稳定的经济收入,这样的情况下村委会可否收回他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