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同事介绍把钱存在保险公司,同事写的借条,连本带息到期返还,现在已经超过返款时间,同事说公司财务查账,现在急需用钱怎么办
借款到期迟迟不还,并不接电话,该怎么办?借条上还款期限是2008年8月17日,诉讼期限怎么算?诉讼很麻烦吧
去年五月朋友向我借三万元,借条未注明借款日期,只写四个月还,到期不还怎么办 也没有落款时间,只写四个月后(应该2008年9月)还,但她一拖再拖,又许诺2009年8月还,我担心到时她还会拖,我感觉都是朋友,不想到诉讼那一步,那样就不能再作朋友了。她和朋友在深圳一块开了一个公司,现在她有没有偿还能力也不知道,谢谢
原先村干部刘某在担任村书记时,为了发展村经济以个人名义在银行贷款20万元供村集体使用(村两委成员同意),因为换届离任,贷款到期后下任村干部拒不归还贷款本息。现在银行起诉刘某怎么办? 补充:下任村干部曾经归还了一部分利息。
房地产商在办理《土地他项权证》的过程中,将本人签字盖章的《个人住房贷款合同》遗失3份中的两份,房产商通知我去补两份。咨询办理按揭的建设银行,他们说没多大问题,叫我补办,这份合同没有编号,银行说编号在他们的系统里面,借款合同上没有编号。这份合同银行和登记机关还没有盖章确认,只要我的盖章和房产商的盖章。
虽然是找个贷款公司,解燃眉之急,但当时签欠条时是与个人签的,注明借款金额和还款日期,后口头约定如果到期还不了本金,至少续25%的利息,就是高额利息,这些都没有文字写明,续过一个月利息后,到第二个月又要续利息,越滚越多,现在有什么办法吗?可以只还欠条上注明的金额吗?而且续的利息是从银行转账到对方账户,也
各位律师可否给我解决心头之痛。我爸借了15万给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借款人是通过亲戚介绍来的,亲戚说他是包工程急需要钱,还说他市里有房子,条件很好。叫我爸放心。所有当时也没有什么怀疑不跟我商量就把家里的所有积蓄给了他。当时亲戚也没有立什么字据。借款人打了借条。说是借款15万用于包工程。借款时间为一年,期限XX
我是房东,我租出去的房子的租期已经到了,但是租房子的人不搬,应该怎么办?房子里面还有那人的东西,如果私自开门会不会有责任?具体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