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村里将两亩地承包给A,并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000年A弃耕将土地还给村里,但经营权证没有交给村里。后经村里重新分配将土地平均分配给我和另一户承包户B,但未发给承包权证,而该土地的承包经营义务都由我和B履行(即缴纳相应的土地承包费用“两上缴”。现该土地要被征用,A为了要取得土地征用收益,要将土地收回
在农村土地分配给农户承包以后,我家种了村上人的一块地,时间在89年,当时由于他们家没有人帮忙种地,就把地主动要求给我们种,并说好了,给你们种就是给你们了,国家的一些税收等都是我们家在交。现在由于拆迁建设等,看到人家土地上分到了钱,他儿子就来要地(当事人已过世),像这种情况,土地使用权应该归谁所有呢?
我村八队部分群众认为村委会九九年二轮土地承包时误把28.5亩机动地填在另一部分群众的土地承包经营证书上了。另一方以有土地承包证书为由坚持维护合同。不同意调解。从2004年开始寻求解决,多次经法院审理,仲裁机构仲裁,最后法院认为不是法院受理范围,应由行政主管部门解决,不是有土地纠纷仲裁机构仲裁。请问谁有权利和
81年分田倒户 ,我家84年对村集体承包30亩耕地30年,并且有合同,有村委会和小组的印章,有地亩税的缴税单和土地登记卡(该耕地为本村各个村民的抛荒责任地),2009年村委会发布土地经营权证,但是村委会没经过我家同意,把我家承包的30亩地的经营权证发到了各家各户,请问一下这30亩地的经营权证到底规谁所有。(村民没有任
我家孩子97年他是在校的自费大学生,二轮土调已分到和农民人口同样多的一份土地,因他走的是自费,毕业后国家没给分配工作。他一直在建筑工地做苦力,勉强维持温饱,在97年至2006年一直由我户经营,再2007年春播期间,当我户把我家孩子的部分土地播完后,村发包方未经我户同意,强行把我家孩子的那份土地给收缴了,转包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