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套1994年单位分的60平方米房改房。原产权证日期是2002年的,后办理了离婚过户,现产权证日期是2008年12月。目前二手房交易税费中有两项(营业税及所得税)都是产权时间5年以内才收的。我的房子如果出售,是按原产权日期计算还是按离婚过户后现产权证的时间计算呢?是否需要交营业税及所得税呢?我想离婚过户不应该算是交易过户吧,那些税费不应该收吧。不知道我理解的对不对。请帮忙解答一下吧。谢谢您!
预购一二手房。 与卖主协商卖价16.8万=(现金11.8万+银行贷款5万),即其房产证在银行借有5万元贷款,已抵押。如买卖成立,买方就得还银行5万贷款,但房屋未过户。(也就是说名字还是卖方的,由买方还贷款和利息) 双方另外用协议写明。 我想问:双方用协议写明以上,房产证未过户,只凭那份协议,买方是否有权处理房屋
通过调解完成了离婚诉讼,调解中协商价值60万的房产,被告可以居住,给原告10万折价款,由于被告居住,所以要求其偿还剩下的20万房贷,但是调解书中却写着:XXX地住房归被告所有,原告将房屋按揭转至被告名下。 但是这里面始终没有确切写明房屋产权归谁,被告就借这个文字漏洞去找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要房屋的产权。
我是城镇户口,而我买的房屋是农村个体建房,我想知道我的房屋是否可以过户到我的名下,以及产权变更的费用是如何计算的?
房屋归两个人共有,两人关系为父女关系,父亲一方已经于99年去世,妻子于90年去世,夫妻双方的父母于更早的时间去世,其他7个子女对房屋产权归女儿没有任何争议,所以当时没办理过户手续。因10年房屋要动迁,想要把父亲的产权过户到女儿名下,去公证处公证的相关证明无法开全,公证处不给公证。 我想知道怎样办理能快速解
两人是男女朋友关系,由男方出资购买一套住房,准备用作婚房,考虑到女方条件有限,当时房产证上连女方的名字一起写上了,现两人关系不和,女方提出分手并提出要分割一半的房产,约40万元,而买房子的时候,女方只是象征性的出了2万元钱,男方可出具当时购房资金证据。面对女方如此不合理的要求,男方应怎样处理?现房子还
我们是协议离婚,离婚后因为房屋产权没有过户,对方一直不给孩子的抚养费,
原因是说他没有钱,可是他又买了新房,组建了新的家庭,就是拿孩子的抚养费就没有钱,请问我是否可以将离婚是给他的旧房子拿了抵押做孩子的抚养费
我于92年3月与单位签订购房合同 房款计算折合我本人28年工龄等单位针对职工个人条件 92年10月结婚 96年付房款为购房合同除折算工龄等优惠房款 并领得房产证 请问我现在要离婚房产算婚前财产吗?如不算婚前房产我个人所占比例是否应该多些? 依据当时购房合同上签订的平米数和每平米面积总房款为25000元 折去工龄等优惠总房
婚前共同买房分配产权比例 问 题: 婚前两人共同筹资买房,房屋现价是92897,房产证当时只写了我一个人名字,关与出资情况如下;2005年3月买房时付定金我爸爸与房地产做工程低38500我个人出13000,他出5000,到2005年10月房子办理房产证时须付清我向自己哥哥借10000,他向他家人借30000,多出3603办理私房证,我借与他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