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白焦镇马墩村,被征收后征收款已发至村委(具体不肯定在那),整个村的补偿款额是一个固定值,现在存在的问题如下: 1.村民分类: A:原有居民(户口长期于该村,而且祖籍都是该村村民) B:外迁入居民(户口长期于该村,是祖辈时期迁入该村) C:迁出再迁入居民(户口是该村,后因外出生活而迁出,再于该村征收前不久迁入) 现该村委要向居民发放一笔一次性补偿款(款额为定值来源于集体用地的补偿,人均平分,在早期土地房屋、耕地的补偿已发放),但A类居民反对把B、C类居民列入发放对像内。 请问,这个发放权在于谁来决定,A、B、C类人有什么权利,及应按什么法律条款执行呢? 谢谢!
如果确定了资格就可以领取土地征收费用了吗?如果队里的成员集体签定的协议书反对领取,大队里也调解不了,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 成员确定资格如何确定,有法律法规可循?
以前,生产队队长把这块“被征用的土地”分给了我家,不过后来隔壁土地的主人,看我们一直没开垦来用,就自己开垦来种树了。当时,山坡上还有很多枞树,他们也拿去用了还是卖了。家里人也没时间打理,觉得又是街坊邻居,就没说什么。) 现在,土地被征用做铁路,生产队队长告诉我奶奶,说我们的土地被征用了。当时,奶
你们好,我想问一下,1995年我父亲在村里承包集体的土地是荒山承包了30年,我们家经过几年的努力,开发成果园、,现在(2010年)工业区修工业大道共占我家承包地(盛果期)3.7亩,请问我家除了果树补偿外还能得到哪几方面的补偿,征收土地补偿款以发本村,这笔款该我们家可以得到一些吗?
我家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姓名是我的名字,但《房屋使用权证》的名字是我父亲的,我父亲已病故,当时没有留下遗嘱,我母亲尚在,家中有两个兄弟两个姐妹。现政府要征收这块地,征收费是归我还是归我父亲所有呢?
我是山西霍州市的农民,我的土地被占用了,钱到我们手里了,可是每亩地又扣了1800多元,协议,合同什么也没有,我们没有凭证以后孩子们怎么分地,到时找谁去,国家规定是怎样补偿的。
如题,我有几个问题要问。 1、我们村里过几年就要征收村里土地了,如果我现在和我女朋友办理结婚证,但是没举办婚礼,到时候可以分到钱吗? 2、只办理了结婚证,但是没办婚礼,可以把我女朋友的户口迁到我的所在地吗? 3、如果已经征收了,再办理结婚证,迁地址,还可以分到钱吗?
我这是个小山村,因新建个场镇,生产队收土地给私人建房,征用后是一万五一亩,集体一半,失地人一半,12年以后划分土地,请问我应该问集体要什么的证据,等12年后找他们要土地呢 我应该象生产队要什么样的凭证,万一12年后我们分不到土地,我们有没什么凭证可以证明,导到时候不认帐我们农民也没办法,所以想请问下,我该
请问各位专家:现有一纠纷,有一老农民年事已高,有三亩土地让其大儿子耕种已有10余年,每年按照800百斤粮食作为赡养费给老人,二儿子每年用600元付赡养费,在两年前因家庭琐事,老人把地平分给两人,现在耕地占用,政府按每亩2.5万给了的地上物补偿,请咨询专家补偿费如何分配。(两个儿子都不是农业户口,老人也未和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