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一员工于2008年11月入职,在工作期间,不能很好的解决问题,工作马糊,给公司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公司不想用他了,该怎么和他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支付尽量少的补偿金,他现在工资是6000,最少支付多少。
该员工是我公司招聘用工,但社保从入职到2012年5月一直是走的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也是劳各派遣的方式签订的,直到2012年6月才和我公司签订合同,从我公司上社保,这样如果补偿可不可以补偿用工1年多的工资,应该1个多月工资吧
经济补偿是按南京市最低标准 还是拿到手的工资算 还是按合同上的算?谢谢 一开始打电话直接讲到公司解除合同 现在公司改口讲跟我们协商解决解除合同问题 我们不同意他们的赔偿就叫我们上班 叫我们到酒店去调研 (一天跑15家)问题是我们应聘时门店工作而不是去酒店调研 我们该怎么办?
我单位有一名兼职夜班保安人员,在原单位有保险,在工作中没有受外部攻击情况下自然生病并住院15天,现已出院,现其本人不能胜任原岗位,我公司予以辞退,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本来有一块土地,和开发商商定合伙开发,签订了开发合同,但合同中没有约定合同履行时间,现发现开发商负债累累,没有能力注资开发,请问如何解除合同。(双方都是以私人名义签订的合同)
没有签订合同员工现在申请劳动仲裁,怎么解决。去年来的公司,没有签订合同,从5月来时没有业绩,然后公司规定下个月没有业绩发一半工资,再一个月没业绩没有公司,上班一直玩游戏上网,规定了自动离职,现在他申请了劳动仲裁请问有什么办法解决,可以说他是兼职吗?他一直也没有按时上班什么的,没有打卡,什么都没有。
老板给员工私下签订的股份合同,没有工商登记,如何无条件解除合同。
老板当时看我工作能力好,让我与另外一名同事负责一个项目,私下签署股份合同。我占了15的股份,由于这个项目以后可能会涉及到法律问题,现在想无条件解除股份合同协议,请问应该如何解除。 假如合同无法解除,出现了相关法律问题,我是否会承当相关法律责任。
公司员工患有肾病初期,现要求回来上班,我司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怎么处理
员工自2013年1月患肾病,已连续休假9个月,现我司要求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我司应该怎么处理较妥?我司又该支付什么样的赔偿费。 现医院已告知可回司上班,但每周仍然需去化疗。但该员工已明确告知我们公司不能再从事原工作岗位
我有厂房出租给房客开厂,由于用电不够,对方在未通知我方的情况下把厂搬走了,理由是房租已交,我们还有用呢。对方在装潢过程中损坏了结构,我方要求对方老板与我们面对面的沟通处理后再搬清物品,但对方老板一直不见面,理由有事情、忙,一直有下面的负责人出面,负责人表示,剩一点设备不搬,让老板来处理后再说。可是,
一年前,我和朋友合伙买了一辆分期付款的大货车,首付20万,每人十万,当时购买在公司签合同时朋友是车主,我是担保人(因分期,从程序上需要这么一个手续),半年后,因一些原因我退出了半股,车归他一个人所有,并签有协议,车上的事从此与我无关。之后半年他生意惨淡,之后他又用车抵押贷款10万,去做别的生意去了,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