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在地道的农村,因居住需要,把原来一层的住房(有房产证)加建成3层的住房,加建部分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现把加建与装修工程给乙方承包,并与乙方签订有关责任分成问题的协议。协议说明乙方在我住房的建设装修过程中出现的人员伤忙事故与我本人无关。请问这样的协议有作用不,现在乙方因工作失误导致受伤,要一万多的医疗费,那我需要负责任吗?
乙方没有资质的。
答案相距太大了,不知道信谁。
问题是这样的:我家有一处旧房,户主是我爸,现在另外一处刚批下一块地造新房,但是村委说原先旧房要拆掉并且要交押金,如果旧房不拆,还是归我爸所有,而新批的地是以我的名义建新房可以吗?
我村村主任承包村西鱼坑后将其填平,并加设围墙,致使半个村子无处排水,雨天街道上积水可至膝盖,与村主任关系好的一家,承包耕地上围墙并建设厂房,对外招租。如此违法建设问题应该到那些部门反映?涉及这类案件的相关法律有哪些?我是河北三河的,地方法规有哪些?
我们村在进行新农村建设可说是要交3万元,先交的可以自己选择楼层(有优先权),后交没有车库分不到好楼层。请问有这个方面的规定吗?
您好,我是来安县一位村民,我乡是新农村建设区域,我住户每家按人口分房屋建设宅基地,其位置由各户派代表抽签决定。我村的新农村从09年左右即开始但一直到12年才刚动工,期间停滞一段时间后于今年夏季开工。新农村建设由农户给钱政府统一施工。建一栋房需十几万元,只有部分家庭能盖得起。现在乡政府和能出得起钱家庭以整
我想从几家村民手里流转八十亩土地承包权。用来建苗圃。他们的使用权还有12年,我可以和村里签20年的期限吗。也就是12年到期再续8年违法吗?
我有一台水泥搅拌车,出租给铁路公司,27号晚工作过程中车掉下河,车上一名司机一名监理遇难,路面为筑水拦河填泥作为临时过道,由于路面松駞而塌陷,出事后公司负责人明知身边有勾机却没有通过勾开路面引流可降低水位来救人,消防队到来也没有立即潜水救人,而是等待吊车将遇难车吊起,司机是我聘请的,请问我同公司之间要
我是乡镇干部,替人担保了农村信用社的贷款五万元,现在借款人找不到了,信用社直接在我的工资卡里扣除了利息,说贷款到期借款人找不到或者还不上款,则全部由我承担,我想问一下这样符合法律程序吗?谢谢!
我承包了农村房主的自建房工程,在承包的过程中我们没有签订任何合同书,也没有提到安全问题谁负责。在施工过程中一个工人不小心从楼道上摔死了,这样的话我要承担多大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