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房买卖中,房主找不到房屋原值,地税局让去房产档案馆核查,档案里也查不到原值。地税局让我们持有档案馆出具的证明,才能征收1%的税,但是档案馆不出具此类证明,地税局以无证明为由不予征税。我想问的是法律要求是地税核查,地税不核实,房管局又不出证明,我们老百姓怎么去核实自己的房屋原值?我们无法缴税该怎么办?
我手上有套二手房卖出,出价123万由于不满五年需要交税中介帮我做低总价到100万,由于现在国家房产调控厉害中介建议我们双方签订100万合同后我先到税务局将税费交掉以免有变化之后再办理买房贷款申请及过户等手续,请问这样是否可行有什么风险吗
我有一套商品房将要出售,想要咨询: 1.卖方应缴纳哪些相关税费? 2.现在听朋友说5年后再卖可以免去部份费用,不理解“5年后”是从何时开始起算? 我的情况大致如下: 我当时买房所签 商品房买卖合同上有写土地使用年限自 2004年11月9日 至 2054年11月9日 但实际上房子是2006年所建...2007年购买...2008年
您好,我在2010年9月在一家中介公司看好一套商品房,当时并没有立刻想买因为考虑到税费比较高,但是后来中介给我说房主的原始发票是51W,这套房子现在的评估价是75W,那么在差额营业税这块我需要交24万的差额营业税,这个信息促使了我购买了这套房子,在将首付交付给房主后,马上要过户的时候,发先房主的原始发票是25万并
律师你好! 我于9月中通过链家地产在西三旗龙乡小区买了一套未满5年的二手房子,当时 中介的店面经理说可通过做阴阳合同(即高价评估贷款、低价过户口避税)的方法使总税约4K左右。 上周银行已经通知批贷了,中介却说现在政策紧了过户不能走阴阳合同,这样 税费一下达到8万多了。因合同中约定所有税费全部由买方
你好,我于今年9月在中介签订的房屋合同,合同上有写所有的税费买方承担,由于房东的原来购房发票找不到,但房东估计在15万或16万,中介按照这个价格,算出了我所要缴纳的税费,我才同意签订合同。后交易过程中,领产证缴纳税费时,调出房东原来的购房发票发现,其中有一部分约8万左右是父母赠送的,也就是说,我需要多交出
律师你好! 我于9月中通过链家地产在西三旗龙乡小区买了一套未满5年的二手房子,当时中介的店面经理说可通过做阴阳合同(即高价评估贷款、低价过户口避税)的方法使总税约4K左右。(也确有朋友在7月份通过链家走阴阳合同避了税) 上周银行已经通知批贷了,中介却说现在政策紧了过户不能走阴阳合同,这样税费一下达到8万
我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一套,面积100.38平米,普通住宅,成交价格18万,不满五年过户,其他所有税费由我支付,费用已全额支付给中介。由于都是由中介代办,对一些相关税费不甚了解,中介给我算的营业税是按全额房价的5.5%计算的,但是查了一些相关资料我这种情况应该是差额的5.5%是吗?而且现在中介不提供给我相关完税票据,
卖方:满五年,非唯一住宅,本地人 买方:唯一住宅,外地人 房子:165㎡左右 请问:双方都要交什么税?都要什么材料? 买房的契税有别的政策? 现在桂林的地税,契税合并了?怎么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