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运营商和第三方增值业务公司方是否涉及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和金融诈骗
经过查询我的电信号段的手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收取了定制彩铃、游戏等等服务,虽然只有3元-10元之间,但是每个月都扣,我想和我一样的客户还很多,还有个别扣费是在我使用智能手机的WIFI功能上网的时候,却被一个莫名奇妙的短信通知我已经订购了电信的“号百458网购宝业务,每月8元“这种通过WIFI方式与电信共谋窃取客户费用的情况,是否能理解为窃取个人信息和诈骗(我一个人被骗8元不构成什么犯罪,但是被骗的人多了就有可能8万、8百万),我想知道怎样起诉电信和第三方业务公司,怎样取证,还有没有愿意和我一起站在消费层面来共同起诉运营商的
有人利用朋友是移动公司员工职务之便,通过手机号码非法获取我的个人信息~!
有人通过朋友,利用朋友是移动公司员工职务之便,通过手机号码非法获取我的个人信息~!获取了我的家庭地址等所有信息,向我们全家人进行打击报复,先后找到我家,然后是单位~!最后还连累到我在外地上大学的孩子,向他写恐吓信~!对我们全家人,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她和她的朋友触犯了哪些法律,我要告她们哪些方面?
本人09年曾申请过一张招行信用卡普卡,今年九月由于公司破产造成三月未能达到最低还款要求,于是银行将催款事宜委托给高柏公司处理。该公司在催欠过程中使用侦查手段对我的通话进行了监听并录音,期间还采用特殊手段对我名下登记其他移动手机号码进行了骚扰。请问这种情况侵犯了我的什么权利,该如何处理?谢谢。
公司的原股东的现在公司准备上市,需要我公司的内档资料,这样会将公司的全部档案提供给第三方、同时涉及个人信息,这样是不是存在长期的风险?
我们公司是做网络棋牌游戏开发的,一年前公司因涉嫌开设网络赌场1月份老板被公安机关抓获,非法获利数百万元。我们作为公司的员工,只参与了游戏开发并没有参与游戏的运营方式和操作,也没有分红,警察说我们的在公司全部的所得工资是赃款,要求我们退还,并说退还了可能只判缓刑。我想知道我们是否有罪,而且我们只是打工
我在杭州读大学,家住金华,今天我妈电话打来说,家里发了一张通知单是金华某个律师事务所以通知单的形式寄来的。大致内容如下:XXX你在XX公司办理的电话卡已经欠费197员。。。上面有我名字,个人信息,但是电话打去一个是住户家里的座机,一个是以110结尾的号码未能打通,请问这种事情我该如何处理,急!
我是做电话营销的,要接触很多客户资料,但这些资料都是我们自己从客户自己的互联网平台上找到的,并非通过购买以及盗劫的方式获得客户信息。通过这种方式获得的联系方式能说成是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罪吗?
我朋友(山东的)因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江西那边的警察抓了,现在取保候审,因为是通过网络途径购买的,卖家是江西的。到时候审理的时候还需要移诉江西吗? 注:没有涉案金额,没有社会危害,只是条数是30万条,买来之后发现是假的。 请问这应该怎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