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8年7月在回迁户邓某的手中购买了一处住宅楼,协议签定后,一次性付款给了邓某。2009年9月以来,我所居住的小区开始办理产权证,于是我多次给邓打电话请其为我出示身分证明,对方先是找各种理由拒绝,后是直接说我不管。协议中并没有写明邓必需协助我办理产权证,这种情况下她有义务为我出示身分证明吗?
回迁户入户手续及费用已经全部办完可是迟迟拿不到产权证怎么办?
今年6月份,我缴完所有进户费用,可是到现在产权证还没发给我,据开发公司工作人员说:我的产权证最快也得2——3年才能办完,我很是不解。想通过法律解决这个问题。有没有约束关于此类问题的法律条文?谢谢!!
我买的是期房,先交了一大半的房款。当初只签了认购合同,现在开发商要求签正式合同了,但合同内容大多为霸王条款,尤其是不约定办理产权证的问题。而且说签就这样签,不签后果自负。我想知道1:合同中没约定办理产权证,如果将来产权证办不下来,开发商是否有责任。2:我不签合同,能否算我违约 3:这种情况下我能否申请退
我们当初因一些事情办理了离婚,曾协商好仍和以前夫妻一样共同生活。现在对方反悔,拿出离婚证要我搬出。可是我装修房子买的材料,付的工费我无法搬走,对方还不承认事实,还以原物返还将我告上法庭,我该怎么办?
我婶出了交通事故 对方全责 但是现在我婶住院了 对方只付了一半的费用 其余费用对方拒绝支付 我该怎么办
本人于2009年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在交清房款后取得房屋居住权及两证,因为一点小事和卖方发生了矛盾,卖方一直不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我该怎么办?
我于2009年底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卖方当时在网上标价12万元,在与卖方协商后以10.5万元成交,在准备签订合同时卖方变卦说要涨价,在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又僵持了一段时间.卖方又在网上发贴要卖该房,我积极与卖方联系,卖方一下把房价提到14万元,经过双方多次协商,最后以13.1万元成交(过户费用由我承担),签订合同时付了12万元
我在2005年一月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卖家提供了房子的房票(当时还不是百分百产权),并与我们签订了购房协议,协议中表明卖方将办理百分百产权,并在同年5月前办理更名。之后我们支付了大部分房款后,入住。但是从2005年5月至今,卖方以诸多理由推搪此事,造成我们至今不能拿到房证。现在因我要急于出售此房,又苦无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