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租房口头答应房东要租一年没有任何的书面协议,现在因工作调离要走。房租是一个月五百我一次性交了四个月的。现在房租还有一个月。但是我这两天要搬走了。跟房东说,他说最少得在给他三个月的房租当做补偿,说房子现在万一租不出去他就亏了。我们当初是没有任何违约协议的,现在这样我该不该给他。
你好:请问一下,我现在租的这个房子,当时租的时候不是房东转租的,是租房的转给我们的,当时说好了我们可以转租,但是真正的房东来了说不让转租,请问一下我该怎么办,我之间租房子的时候真正的房东不知道后来才知道的,刚开始真正的房东说可以转租,但是真正的房东又给我说不能转租了,她要收回,
今天找租房,找到一个合租的套房,只租单间,交了100元定金,是通过中介,中介开了100元发票!但之后{一个小时内}我又因觉得这条件不好,想换其他租房,电中介,问定金的事,中介回复我说,定金是不能退的,这属于什么情况?难道我的定金就这样白给?
房子在交房时出现漏水现象,这个现象是之前就存在的,但是在看房时问房东的时候,他明确表态说房子没有存在质量问题,所以那时候也就签了合同,并且交了押金(两个月房租)等等。但是等要住进去发现房子会漏水,房东也不负责,并且说,房子是之前我看好的,审核过的,如果不住就扣除押金,或者转租给别人。现在房子出问题了
我在租房的时候,因为是新小区刚入驻,并且楼房属于农村集体还迁住宅房,大队里一直没有收电费。我跟房东签了一年合同,期间因为大队没有说电费多少钱,也没在合同里约定电费,在合同快到期的时候。房东突然说收电费1元/度,正常电费是4毛9。我想问下,这个合理吗
公司租用办公楼4间,合同签订日期为2013年9月5日至2014年9月4日,看房时付押金4000元,因公司流程问题,合同盖章时间及房租打款时间为10月中旬(房租52800元/年,一次付清),现与房东沟通,让其开具发票,先是说出差,问具体回来时间,含糊不清,一直以有事推脱(理由是,我们合同压了她那么长时间,要发票她没时间去开)
我租的房子是压一付三形式,一个月租金2400,签了一年的合同;房东一次性还收取了我一年的各种杂费,我们是两个人住,包括水费,维修费,卫生费,垃圾处理费等合计3600(二手黑心房东,电费还另算),总共交了13000左右;但是由于我工作的问题,我住了一个月后,由于工作问题要退房子,但是房东告诉我一分都不给退,说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