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房子产权还是属于单位的,我外公跟我妈妈都是该单位的员工,在老房拆迁搬至现在这个房子的时候,单位考虑到我妈妈的因素,在老房面积的基础上适当多分了十多个平米,因此以后单位上都没有分房给我妈妈,理由就是之前分房已经把她考虑进去了。
现在我外公死了,外婆还健在,外公死之后,房子出租出去了,我外婆跟我五姨住,房屋的租金都归我五姨,平时我们还是去看了外婆的,现在这个房子在拆迁规划中,我外婆打算立遗嘱,把房子给我五姨。
现在的问题就是1、目前,房子的产权还是单位的,不是私人所有,但是拆迁之前这个房子我们保证是会买下来的
2、如果我外婆立了房屋的遗嘱,这个遗嘱需要公正么?
3、我妈妈怎么才能得到她应得的那部分呢,当初分房多分的那部分我妈妈有权利要回么?
现在事情有点变化,再次向单位确认了一下,单位的说法是:这个房子直至拆迁都是不会卖给私人的,产权一直属于单位,(房产上的名字是我外公的名字,我外公死后没留下任何遗嘱,)拆迁后由单位开证明,再去拆迁办领钱,那这种情况又怎么办呢?我妈妈能分到多少呢?还是要看单位政策么?
我爷爷奶奶过世后,我大叔叔突然拿出一份公证遗嘱,大概意思就是我爷爷的房产没我爸爸的继承资格,此事直到我叔叔办理产权过户时,我爸爸才知道,我想问在我爸爸不知道的情况做的这个公证遗嘱有效吗?另我爷爷遗嘱中涉及的该房产,当时造房子所欠债务是有3兄弟共同承担的,我爸爸还了相当大的一份欠债,当时由我爷爷亲自主
我和家人一起买的房子,刚好我有事出差,手续我父亲(养父)办了,产权名字是我父亲的,房子的钱大部分是我的,我还有一个妹妹,为了防止以后出现问题,我有什么法律依据能证明房子以后归我
本人(甲)于2005年全额购买房屋一套,产权证上原先名字只有甲一人,2009年3月结婚,在乙的要求下于2009年8月将房屋产权证上名字改成与其妻(乙)共有,产权各占50%,现乙要与甲离婚,该套房产的产权归属能否全归甲所有。注:甲在房屋交易所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时,在写房屋产权更改登记申请时,注明了在甲乙婚姻关系缔结期
家庭描述:父母,兄妹四人(均成家) 有一套房,由父母名义购买,出资人由兄妹四人中的一人出资。 请问,1、这套房属于谁的? 2、父母百年后,房屋如何分割?
律师同志: 本人于去年结婚,今年准备买房,如果办理房产证据说要本人签字盖章,但我本人在外地,因故可能无法回去办理,想请问一下,如果只写妻子的名字,房屋是属于妻子个人财产,还是同有财产。 期待你的回复,谢谢!
房屋为生产队当时苗圃的临时建房,92年入住至今,无任何租赁关系,系无偿使用。期间多次想买下,均无果。现该房拆迁。请问我除了邻那一点点的补偿费外还有没有其他的权利。朋友讲居住20年就怎么怎么样。。。。。
律师你好,咨询一下:A死亡多年(5年以上),现在A配偶要做房产过户(不知为什么要求左右A的亲兄妹签字公证),那么A的母亲应该继承一部分财产吧?但是A的母亲刚过世,是否由A的其他亲兄妹继承本该母亲继承的那一部分? 还有一个问题:A的母亲本来有套很老的承租方,但是房租是B交的,承租人也是B(B是A的亲弟弟,该房屋有
我爸爸兄妹四人。爷爷奶奶生前有五间房(以前他们没有什么产权证的),两间自住,另三间是连在一起的,分给我爸和叔叔。后来叔叔家先拆了三间的一半翻建了新房(当时有政策要建房审批申请了)叔叔估计是用他一家名字申请的。两年后我家将1.5间也翻建了,当时审批申请时是我们一家的名字。爷爷奶奶还是住自己没有产权的2间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