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房产后怎样主张自己的权利??房屋的同住人还能继续居住吗??能贷款然后断供把房子甩给银行吗??
背景: 物业:位于天津的一套老房 业主:我奶奶(已故) 同住人:小叔小婶一家 遗嘱:老房给我爸(爷爷奶奶生前共有三套房,本意是三个儿子一家一套。但两套是生前赠与,我爸这套是以遗嘱继承的形式拿。) 重点: 小叔叔一家在老房中居住,(他们一家三口都没工作是当地低保家庭)我爸是不可能收房租的,他们也不愿意搬走。他们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同住人”,因为奶奶病重期间,他们一家为逃避赡养曾经在外租房居住半年以上,且户口也不在老房中。也不算真真意义上的“弱势”。虽然他们是低保家庭,但爷爷奶奶生前已经给过他们一套房,后房屋动迁,他们选择拿现金,导致至今无房产。 问题: 怎样主张该物业的权利? 房产在天津,我父母和我户口工作都在上海。不打算回去居住,小叔叔一家又不肯搬出。怎样才能将房屋变现? “同住人”是否有权继续居住? 小叔叔一家这种情况,我们希望他们搬出去,是否有法律依据?具体哪些法律条款? 题外话: 能否通过贷款然后断供来变现?会产生哪些费用和后果?跟诉讼途径相比哪个更方便?
我家房屋最近出现地面与墙壁开裂,是隔壁商业建筑楼地基打的太深造成的。我该如何维护自己不动产的安全权利?与其协商解决,我应该提哪些合法的要求才能正确全面的维权?如果协商不成,起诉法院,我该做哪些准备,提供哪些证据?
我于房东于2004年2月签订租赁五年房屋协议,当时,我对房屋进行装修和接电、接水,花费近两万多元,二009年合同期满,我又于房东签订了三年的续订合同,2009年十月,房东在我承租的房子上加层,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由于天气下雨,使我店堂装饰吊顶石膏全部塌落,店堂药品及设备浸水,无法营业,我们夫妻俩只好采取补救措施,
1.怎样证明是父子关系?2 七周岁的孩子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吗?
1.在父亲已故的情况下,孩子没有准生证,没有出生证也没户口薄,DNA也做不成,请问后补办的准生证和出生证或着户口本能否做为证据证明他们的父子关系?哪条法律有明文规定?如果不能,是否有其他的证据可以证明?是哪些证据? 2.七周岁的孩子是否可以选择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可以主张自己权利?如何选择和主张?法院是否采纳孩子本人的
我在沉陷区治理中继承岳父的一套房产,而在棚户区改造中却以我已享受沉陷区治理拒绝我在棚户区分房的权利。
银行按揭贷款的房子,只办完房产证、土地证,还没办完他项权证,算不算办完权属证书。
现状: 因为开发商没给办理他项权证书,房产证拿不到手(证件还在房管局手里,证件。经过咨询,房管局称,办理预售房抵押转为现房抵押后,在房产证上标注抵押登记后,房产证才退回购买者个人;银行称,只存他项权证,不存房产证。)。 想法:如果不能办完所有房产证权属书(房产证、土地证、他项权证),可以起诉
我的房产证借给别人贷了10万元款,他和别人合伙开了几个宾馆和金店,由于经营不善,欠别人(包括银行)的一千多万没法还,就躲起来了,虽然几个宾馆还在委托别人经营,但生意不怎么好,远远不够还债,现在银行要拍卖我的那套作为抵押的房子来还10万元的本金和利息,请问我该怎么办,还有这个答辩状该怎么写?
你好,我的一位非常好的朋友,他是一位医师,开有一家诊所,已经快20年了,每年有几十万的收入,现在他想把规模扩大,要买一处几百平米的房产,要100多万,由于他还有其他几项投资(也是经营了好几年,收益很好)买了两个门面(也是按揭,不能贷款)一时之间拿不出这么多钱,于是他就希望借我的房产证(他的房产证也拿去贷
我家可能要动迁了,由于房屋地势低,已经住四五十年了,雨水大被积水泡塌了,准备重建,但听说要动迁,有房产证无房怎样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