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律师:您好!劳驾您了。我是汶上县城的一居民,拥有一套合法自建房,2006年我的前院(南边)邻居盖两层10米高的楼房时,我与前者签了影响我后院采光权赔偿协议,签订了一下协议:《往南移宽1米、长17米,共计17平的土地面积,永久无偿提供使用,作为采光权赔偿》。当前需要确定这17平土地面积归属权应属于我时,但对方强硬辩解说归属权仍是他的,假如是他的,对我的赔偿不是等于零吗?问:这17平土地面积的归属权是他的,该说法对吗?怎样完美的解决这个问题?等盼佳音!
我家现住五层家属楼(1995年建),现在在我们住房正南面一居民改造其原有二层半住房,新建六层20米高商住楼,间隔我们住房只有5米(这5米都是我们的余坪)。严重影响我们通风采光,现在刚刚动工我们该如何维护我们的权利。
本人购置了一小区4层靠东期房,因签合同时还挂着绿网,无法看清是阳光照射还是由于外面天亮导致屋内有些许明亮,现即将交付,发现自己朝南的次卧夏季全天无法晒到阳光,发现问题出在房屋设计上,我找开发商能得到赔偿吗?另外,全楼除了4楼以外都是落地窗,与他们宣传的落地观景阳台有冲突
我所住的楼房一共6层,我住在2层,于2003年建成入住,在2010年左右我家南面建起了高层,遮挡了我们家的阳光,现在10月份要到中午11点才能进来阳光,当时建的时候就有找过他们,但没有人管,后就不了了之了,我想知道我的权益是不是被侵犯,能得到什么样的赔偿,如果现在找不到建筑方应该找谁承担责任?
你好,我家住的是两层楼,侧面是市场紧贴,要修建五层的高楼,我的两层楼后面有一个阳台,他要紧贴我的后阳台俢建两层楼,如果他们要修两层楼,他们修起来完全挡住我家阳台,通风和采光受到了严重影响,我们应该怎样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呢
情况这样:产证上目前有我父母名字,和我爷爷名字。假如爷爷死后,是否涉及遗产问题。也就是房屋是否会作为遗产? 因为目前我叔叔有意图过来抢房子,他户口不在这里,我知道是没有居住权的,目前是担心是否会将房屋作为遗产处分掉?有什么解决方法?公正局公证有效吗?
我要购买一处二手房,房主也是贷款的,他说我买的时候他将贷款还清,从他手里买,83米,他的房子刚买一年,我想问我如果除了3他要买的房价34万之外,我还要支付多少更名的费用。
情况如下:房屋产证名字上有爷爷,我爸妈三人。户口本上也是三人,户主是我爸。这套房子是之前在虹口区的房子换了两套宝山区的房子,虹口区的老房子是有我爸妈,我,爷爷,还有我叔叔,和我另外一个叔叔的儿子的。那么我家和我爷爷分得一套房子,20几年都是我们在照顾的。我叔叔分得另外一套房子(这套房子已经买卖)。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