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我的下属和会计合伙挪用了公款,我事后知道并追回,那么是否属于我挪用了公款?
我们公司是需要把营业额存到老板的帐户里的,是无卡存款,当天银行要求我出示身份证因为我没带,当时存款未到一万,所以银行员工就建意我可以转帐,于是我就先存在自己卡上不到一分钟就转到老板帐上了,这样算不算挪用公款呢? ----------我们领导说我挪用公款!
律师,您好! 想咨询一下,我有个朋友7月底的时候,在收到客户7000元后,被别人骗去做传销,最近才得以逃脱,公司打电话说,已报警,且已网上通缉,想找别的工作也是不可能的,叫他尽快回去处理,把钱还回去,公司可以考虑不起诉他.但他的工资加货款一起被传销公司的人拿光了,现在本人没钱.象这种情况咱处理.
请问挪用公款10万的话,还回去了是不是就没事了? 补充:在私人企业上班,挪用了公司10万元,请问把这钱在半年内还回去。是否还是犯法?
我们单位的会计在2009收取医疗保险费时,多收了一部分钱,职工一直不知道此事,在2010年收取医疗保险费时,也没有说明2009年多收的部分,并且又多收了保险费,两年合计1万多元,后来我们发现后,问起此事时,才不得已退了款,这算不算挪用公款
有5个国家工作人员要注册一公司,但都未出资,挪用10万公款用来注册,其中一人为领导,具有绝对真理的决定权,在公司挪用之前曾对其中人一讲过要挪用公款,对另外几个人都是挪用后才对他们说是挪用的公款,他们都没有反对。问:这几人是否构成共犯?
房屋赁租综合税本来向来是在银行办理代扣手续,由银行代扣的。但村主任为办理手续简单化,方便化,指定一基层办证人员,让她用个人名义在银行开个对私账户,代收代缴房屋赁租综合税。而该基层人员,常将收来的钱用于个人生活费用,过了3年后,她意识到自己可能范挪用公款罪,便将用了的钱全部补回这个用于代收税款的私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