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妻的两人小孩都被判给对方,且现男方有残疾,而与前妻生的小孩因前妻的原因根本见不到,是否有相关法律对这种家庭有政策上的照顾?
我今年准备和相恋了一年的女友结婚,可她有个7岁的男孩,是属于未婚先孕的,后来和男友分手了,一直都没有上户口,今年要读小学了,我想把他的户口和我上在一起,我想知道给他上户口需要些什么费用,还有就是我也想生个小孩,我是第一次结婚
我哥哥再婚前有一女,已上户在他名下,嫂子属未婚生育一女,户口上在其生父名下。 哥嫂已办理结婚登记并再次怀孕。请问他们这种情况再次生育会被怎样罚款?如果生育的是双胞胎罚款是按一胎还是二胎计算? 十分着急,盼尽快回复。谢谢!
现在我们俩都是第二次的婚姻,我第一次的婚姻和我前妻生的女儿,女儿归我前妻,不在我这儿,而我现在的妻子,她的儿子也不在她这边。儿子归他前夫所有,所以现在我们俩都没有小孩,我们想现在再生一个小孩,是否可以能再生一个,请问是不是这违背了婚姻法。
我是安徽人,我老公是二婚,他原来有两个小孩子,但离婚后他和前妻一人抚养一个,我是初婚,没有小孩子,请问我这样还能不能再生育?可是有些计生条例上写的并不明确,像下面这样的:“再婚的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并丧偶,另一方无子女的,可以申请
再婚夫妻都是公务员,女方是怒族初婚未生育过,男方是丧偶并依法生育过2个孩子,新组成家庭能否生育一个孩子?双方都是少数民族,是怒族和独龙族
律师您好!我是一个嫁在外地的无助的女人,结婚两年了,因前夫吸毒,导致婚姻破碎,现离异。我的户口一直还在原籍所在地未签去前夫那边。现回到原籍遇到一个同情我过去的未婚男人想与我重新组成家庭。但我与前夫生育过一小孩。又怕男方家人知道我的过去而反对我们,不知原籍民政局是否会有婚姻及生育记录?请律师帮忙解答!
律师您好!我是一个嫁在外地的无助的女人,结婚两年了,因前夫吸毒,导致婚姻破碎,现离异。我的户口一直还在出生原籍所在地未签去前夫那边。现回到本省原籍邻市工作遇到一个同情我过去的未婚男人想与我重新组成家庭。但我与前夫生育过一小孩。又怕男方家人知道我的过去而反对我们,不知男方当地民政局是否会有婚姻及生育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