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物业不让我把电动车放进大楼里面,说让我放到外面车棚,我原来放在车棚,被偷了,所以放到办公室,今天物业说不让,禁止放进办公室
我们小区一楼是每户人家的停车库,二楼以上是住宅,我的电动车晚上被小偷撬门偷去,而物业公司没有对该幢楼进出口进行监控,并且根据当地民警的反映,晚间小区保安的巡逻几乎是0,请问我有权向物业公司提出索赔,如果有,是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哪几条,谢谢 我们每年交的物业费在2200左右,所以心有不甘。
有一小区,业主的电动车没有停在小区内指定位置停放,当夜就被盗了,多次找物业所要赔偿,物业不予理会,问,这类情况物业有责任赔偿吗?
我居住的小区已建成四年了,我三年前入住,当时没有对小区人车分流有任何规定。上个月物业公司就电动车管理发了一份调查表,然后在小区外划置了一小块空地,建成临时停车场,接者就通知所有电动车不得进小区。这种做法合法么?而且临时停车场连车棚都没有,明显不利于电动车的保管。这种做法该如何去,业主该如何去维护自己
业主封闭、侵占公共部位物业是否有权不让此户的装修人员进入小区
因房屋设计为了空调室外机更好的通风及厨房的采光,如今业主把这块作为自家面积使用,城管也报过了,另外对于这方面的违规装修物业是否有权不让装修人员进入小区施工,如可以是否有法律条文支持
律师您好! 我是2011年底入住现居民小区,并购买车库一间,车库上边是住宅,车库里有住宅卫生间排污管道。当时有部分车库欠款未交。因2012年冬季寒冷,由于施工方下水处理不当造成下水井冻,污水全部排放到车库,共反复结冻4次,当时物业协调四次均对车库中污物结成的冰冻进行了处理,对开发商承诺第二年修理,并通过
物业不让业主车进小区,每栋楼楼下都有配套的停车位,并且通往每栋楼的路口被物业用石球堵住,只能非机动车
安置房入住三年,今年地下车库修建好,物业现在强制让每个业主每月缴纳120元每月的费用,1年一交,原小区划分在小区主干道路一侧的车位不给使用,还有每栋楼楼下的车位也不给使用,并且通往每栋楼的路口放置了大石球,不给机动车通过,要是发生火灾,或者救护车都无法到达楼下,还有腿脚不便老人病人也没有办法送达楼下。并
租户直接联系到业主后,双方达成协议,然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所属物业知道后要求租户缴交中介费1000元,否则不让租住。请问物业有权收取中介费吗?
所在小区为封闭式(但目前没有封闭到位,任何人员都可出入),电动车虽然有指定的停车区域,但因地方有限无法满足大部分业主的停车需求。日前有业主没有停在指定区域丢失一辆电动车,与物业交涉,物业拒绝任何赔偿,请问有无相应的法律规范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