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马上要拆迁了,宅基地上写的是4个人,我公公 婆婆 我老公 小叔,不过没写具体的名字。户口本上是我公公 婆婆 我老公和我儿子 小叔和他女儿。 现在政府已经下发拆迁通知,并且填报了想要安置的房型表格,公婆和小叔都没通知我们拆迁的事情。 问下,1.公婆有无权利不分配份额给我老公和我儿子?我老公和儿子能分到多少份额? 2.如果到时候发放拆迁安置款的时候,我老公不到场,他们有没有权利把所有安置款拿走,分配的安置房,我老公不在场,他们有没有权利填写所有安置房 产证名字。
1.农村宅基地拆迁嫁出去的儿子(次子)是否可以得到拆迁赔偿?次子家已于几年前也拆迁了,也得到过政府的赔偿.现我家拆迁他是否还能获得赔偿?次子的户口在我家,与我爷爷奶奶是在同一户口本上(爷爷奶奶已过世,未立遗嘱),而我和我爸妈是在一个户口本上.房屋的土地证是我爸的名字. 2.若能得到赔偿两个儿子如何分配? 3.书面的协议
律师您好,我爸爸处这次拆迁,从拆迁协议上看到原宅基地有效面积为433平米,现在安置得到三套商品房共344平米,另外还有一套130平米的小洋房(小洋房也有政府统一建造再分配),补偿款9万多一点, 户主是我爸爸,我结婚后一家三口住在家里,原来的房子是三间三层楼,共9间房,一二层6间房是父母造的,第三层三间房是我造的
律师您好:我家基本情况是,北京市近郊区,爷爷留下的宅基地20多年前我父母翻盖的房子,且一直为我父亲居住。我父亲和三个大姑姑均为城镇户口。这种情况,如果面临拆迁,三个姑姑是否有权取得拆迁补偿,有权的话比例大概为多少。 20多年前我父母翻盖时候,村里的批示上是 我爷爷 父母 我 四个人的名字,我不太懂这个批示是
老公的哥哥去世了,我们这是农村,宅基地规定是210平方?是14*15的宅基地,但是他却公证了280平
老公的哥哥去世了,我们这是农村,宅基地规定是210平方?是14*15的宅基地,但是他却公证了280平方,也就是14*20了!多出了5米,这样合法吗?老公兄妹三人,妹妹已经出嫁,哥哥在早已经结婚并且已经有一个女儿,2007年患病,于2009年因病去世,但是生前公证了宅基地留给了女儿,他的妻子做为监护。前提是我们一直没有分家,
农村的房子征地拆迁,户口和宅基地都有我的名字,父母拿了房子,我有权居住吗?我有分房的权益吗?
农村的房子征地拆迁,户口和宅基地都有我的名字,父母拿了房子,我有权居住吗?我有分房的权益吗?
你好!与别人合作在自家宅基地合作建房《对方出资,我提供宅基地)后,这个宅基地使用权是平均分配,还是还是归自家?若建成后,遇到政府修路拆迁,那拆迁安置房是不是按照原有合作建房协议进行平均分配?
房子是老房子,宅基地上的户主是父亲的名字,父亲有2个儿子,大儿子已经独立出去,并在其他宅基地上盖房子,小儿子也已经成家,户口还是和父母一起,小儿子是户主, 现在老房子要拆迁,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呢?是只给父亲?还是家庭成员共有?还是其他分配?谢谢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和实际使用人不一致,拆迁政策对的是实际使用人,请问使用权人有权利诉讼吗?
宅基地是以叔叔名义批下来的,后有我家建房并一直居住直至拆迁。被拆迁人是我父亲,现在叔叔以他是宅基地使用权人为由将我家诉至法院。索要全部拆迁款。请问他理由成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