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第一次,需要打官司。是那么无奈啊,这案子没法打,为何这样。 10月2日坐火车来成都,看到了一个学校店铺。第二天就跟那超市老板写了一个简单转让协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在把XX学校超市转让于我,所有物品和设备共计50000元正,从今以后所有欠款跟我无关,甲方有义务协助我退换货问题,然后就是双方签字,按手印。 然后我去附近工行,给了她现金52500元正,她没有写收条给我,另外2500元,是学校上半个月,学生刷卡还没结算给她,这笔钱,就相当于,学校给我一样。 经营了半天,来了一些快消品业务员,她们告诉我,现在那甲方,也是人家手里转过来才几天时间,就转给我了,晚上学校方面来人告诉我,这个超市,不准私自转让,转租。 第二天跟甲方协商退我钱,甲方就不愿意了,说只是把超市和超市所有东西给了我,闭口不提房子事情。现在请了当地一个法院附近律师,他们都说没法打这个官司。 真是欲哭无泪啊
我今年从熟人手里兑来一家超市,因为是熟人,当时只写了个字据说将**超市转让给我标明价钱,现在生意不太好,我想再出兑,熟人便说营业执照和烟草证只是借给我的,我要往外兑的话就不能给我用了,营业执照的名字是超市的名字,法人是熟人的名字,那我想咨询一下,这个营业执照和烟草证是不是属于超市所有?
我在职校报名学厨师,上了一周课程,当时请长假回家养病,病好后没回学校,觉得自己在学校一周根本就没学到什么,多的时间都是没事做没什么学,后来就想退学,然后就找到学校协商,学校一直说签了合同,学校没有退学费的说法拒绝我,我找到教育局,教育局的说管不了,请问,这样我能和学校解除合同?退我学费吗?有关信息的
我两年前用二万元从“A”手中转租了一间门面,合同期限为5年,今年7月份开始转让,期间因房东老板难讲话,有几个人来签合同,都没有谈好。现又要交房租了,门面又没转出去,我想把从“A”装修好的地板及吊顶全拆了。算犯法吗?(房东实在无情)
今年3月我因身体不适将我所租赁的门面转让给乙,并收取了乙45000元的转让费(其中含有今年一年的房租)后因其生意不好,又将门面转让给丙,丙在签订合同两天后将乙告上法院,要求其将转让费还给丙,乙败诉。乙败诉之后要求我退还其转让费,但是我们是签了协议,并按了手印,一经交房给他,我就什么都不管了,如双方其中一个
没有经过房东同意,在原店主说现在让房东知道房租会涨的情况下,就同意了不见房东,但等后来单方面和房东协商后,房东不同意和我们签合同也不同意以后的转让,我们可以让原店主退转让费吗
转让费,也签了合同。商场因为要装修要我搬到商场其他位置。商场商量的时候,商场负责人告诉我他们以为我是从第一个老板手里转过来的,他根本不知道还有第二个老板。但是第二个老板来跟商场交过一次房租,所以只有财务知道。还听商场说,第二个老板也没跟他们签过合同。他们说他们其实是不准转让的,当时转的时候应该通知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