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因车祸死亡.家里有其它承包人.村里收回了土地权(以后占地无陪偿.只赔偿副作物钱)土地可以继续耕种.也没有任何补偿,请问这种做法合理吗?谢谢
甲和其妻育有一女,1999年按三口人承包A村土地3亩30年,2000年与妻离异,女儿随母,土地仍归甲耕种。随后其妻改嫁至B村,并成为城镇户口。2001年,甲死亡,甲在A村还有其母亲。但其母无力耕种,由甲在B村的姐姐(城镇户口)耕种,并交土地相关费用。2007年甲母死亡。今土地将被征用,那么此土地如何处理?
我娘家是农村现在我弟家三口是非农业户口,我父母去逝,父母的户口消没消我不清楚,我和我儿子的户口在本村和父母的户口已分开,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粮食直补存册》和我父母在一起,在我弟手中,现在开发商占地,我弟夫妇已把钱领走,现在只想给我很少一部分,现在我有可能要给他打官司,都需
退耕还林的受益人和土地的承包人不是同一个人时如何处理之间的权益纠纷
过去承包人把土地租给了缺少土地的人耕种,在租用期间,租用土地的人未经土地承包人的同意,擅处将租用的土地退耕还林到他的名下,十年左右了,现在承包人手中拿着农村土地承包证,可租用土地的人手中却拿着一本退耕还林的林权证,而对如此事实,该如何处理。
律师你好:我以前是农村户口,现在户口已经迁移到城市了,以前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没有改变,还可以得到征地补偿吗?谢谢 ,不过我没有积分不知道可以帮我解答不。
“在承包期内,承包人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地”如果转入的不是设区的“市”,而是小县城,在县城也没有享受城市居民待遇,农村的承包地一直耕种,并缴纳相应的税费,当初叫自理口粮户,象这种到底是“农业户口”或是“城市户口”,享受哪种户口
1、2007年我家把土地承包给别人种,合同约定期限10年。前五年每年10月份给下一年的承包款2000元,后五年的承包款一次付清。现还未到后五年,所以还未给以后的承包款。合同约定如一方违约将给另一方2000元做为补偿,是否有效。另约定如国家占地将给承包人青苗钱。现在国家占地,如何给青苗钱,是否只给今年一年的? 2、2009
我零柒年结婚并将户口也迁到婆家,零捌年婆家土地调整时我分到了一份土地。可今年村里说我分的不合埋,要我退击土地他们的埋由是我娘家方方的土地没有退出,可我以前找过娘家村干部想将士地退出他们说我村我这样的情况不少等统一解决。对这事我也没办法,现在父母年事已高不能为我代耕我自已因路远也耕种不便,我想保留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