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官司已经到了申请强制执行这一步,我告的人是夫妻两人,他们从我这里借14000元,他们现在已经离婚,老婆承担的是附带责任,请问她老婆最多应该要还多少,法律有一个界定吗?
申请了两个多月了,却没有任何消息,而且我们都在外地工作,打电话回当地法院询问,对方却说案件太多,而且因为是被申请人在外地,要出差去调查,要向上级申请出差,及出差费用也没那么快,不可能随便出差的,难道法院这些是一直没结果的理由吗?我现在应该怎么办?会不会拖到最后不了了之呢?
我的判决书已经生效一个多月,我一直在问前夫要小孩的生活费,和何时去办手续,他要我办手续的同时把户口牵走。在分10年把欠我的钱还我,否则他什么都不管
我是申请孩子探视权的,法院已经立案,问题我们自己已经解决,没用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向我们要执行费这个钱
6月探视孩子的时间被拖到了七月,我去法院立案,法院也对我们双方了解情况,同时也告诉我们立案后要交500的执行费,我们双方互相起诉,因为六月的探视权对方没让我探视,所以我我没给对方抚养费,他起诉我七月份的抚养费,立案的第二天他就让探视孩子了,我也给了抚养费问题我们就自己解决了,法院现在向我们要500元的执行
我与本县一公司因债务2006年6月法院判决我胜诉,限对方在年内8月底付清,但对方因与我有业务往来一直推托没及时支付,我也因上述因素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现在对方明确表示不与支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又不收理,请咨询一下,我现在有无救助的办法?
2009年11 月16 日,由于被申请执行人拒绝依法履行生效判决判定的义务,我依据2009年11 月16 日生效的(2009)壁民初字第4105号民事判决书,向璧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决定立案执行,案号为《2010》壁民执字第 414号 截至今日璧山县法院收到申请执行书已经超过6个月,但在我无数次的催促下,该法院仍未执行,申请
对方有一辆轿车,但是其已经将该车卖给第三者,并且买卖合同已经公证,车子也已经交付给第三者,但是没有过户,我能否拿着生效的判决书要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汽车呢(注:汽车买卖是在我们打官司以前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