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房屋之间的公家共有通道(原耕种通道)占为私有,用围墙包围起来,有什么办法吗?现在二家房屋都已翻建,之前我爸爸跟他家所签房屋合同是否起法律效果?房产证是我和妹妹的。合同主要内容是把通道让给他,因为我家先翻建房屋,当时为因我家旧房已拆快一年时间了,一家人没有地方住,被迫签订的合同还起效吗?通道其实属于公用,不是我们二家私有(属村道)。
我们在装修房子的时候漏了一点水(可能是开发商当初在建的时候楼层间的板没密封好),导致楼下卧室的墙顶约3寸长的污痕,因为挂了一个灯遮住了不仔细看不到。多次找楼下主人协商她不愿修复,要求我们赔偿(整间屋全部粉刷)折成现金要800元。我该的意见是:1,找人修复受损的地方。2,赔偿现金500。3,可以找物管处理。请问
我与他人发生房屋物权纠纷,后来法院判决对方将房屋返还给我,申请法院执行,法院说需要对方签字确认,但现在找不到对方,无法签字确认。我自己去房屋发现门没锁,就直接进去了,但是现在问题是对方所有期间,统一给居民建造了放车子的小房,根据从物随主物的规定,小房应该是我的吧,可是对方不出现,我也不知道哪一间是,
房屋拆迁时叔祖父领取一套房,有房屋产权证的父亲还要面临财产纠纷
太祖父房拆迁时里有一个户口:父亲(孙子)。在1992年的时候太祖父和太祖母相继去世,在1992年村委员和叔祖父让我父亲代签了我爷爷(去世在1992年前,户口在外地)和叔祖父(户口在外地)的房产归属协议 二层楼房一层归叔祖父,第二层归爷爷,我的父亲只能保管和使用我爷爷的房产,不得出售,如出售须经过兄弟(户口在外地
16年前我家将平方卖给城镇户口的人,我们本身是村里的房,我们也是农业户口,当时不能过户,双方只签订了购房合同,我们现在起诉欲将房要回来,一审判买卖合同无效,二审突然就变了,说这类情况房都必须给买家,说是天津高等法院最新下来的条例,我们觉得太不公平了,既然买卖合同都无效了,怎么还把房子给买方呢,我们现在
多少年以前《1986年》我的叔叔不赡养我的爷爷。还和我的大爷 姑姑其他叔叔签署的放弃我爷爷的财产《土平房》。《当年房子大概7000多元》。 可现在城市改造动迁了给了房子 。可能就是为了这个房子我叔叔又来要房子了 。这样做可以吗? 谢谢!!
农村邻里之间的房屋建设纠纷 我家和邻居家都是一层的老土房,邻居家自己另盖了新房,把这老房卖给同村的一户人家,这家今年拆了重盖。当时我爸在邻居协议上签字了,但他说是原拆原建的,可是现在他把大门的门头挑梁跳出来就在我家矮房的屋顶了,请问他是违章吗?我们该怎么办?
男方和女方离婚的时候是通过民政局 离婚的时候是在民政局签署的离婚协议 两个人共同拥有两栋楼房一间车库 两栋楼房的其中一栋和车库是棚户区改造的时候分的但是都是婚前的财产 而且当时回迁的时候是用男方的名字 离婚协议上签署的是现有的一间有房照的楼房和棚户区改造分的车库归男方所有而女方得到的只有棚户区改造
男方和女方离婚的时候是通过民政局 离婚的时候是在民政局签署的离婚协议 两个人共同拥有两栋楼房一间车库 两栋楼房的其中一栋和车库是棚户区改造的时候分的但是都是婚前的财产 而且当时回迁的时候是用男方的名字 离婚协议上签署的是现有的一间有房照的楼房和棚户区改造分的车库归男方所有而女方得到的只有棚户区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