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个生产厂家,我们的一个经销商那里产品被工商抽检,因为标识不清楚被判不合格,请问工商会如何处罚厂家?
厂家生产的食品(有QS标识)工商检测不合格,零售商是否有法律责任?
2010年9月7日,工商局对我经营的商店的商品(有密封包装)进行抽检(注:我经营的商店是零售商)。抽检样品送经惠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检验,其中一种食品“九制低盐梅”超标,检测所给出的结论是“依据GB-14884-2003《蜜饯卫生标准》、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标准技术
工商局来我店抽检,经检验为不合格产品。要处罚我,我们进货时都是按工商局要求向生产者要检验报告书,以我们所能把好质量关。内在质量问题我无法判定,也不能每次进货都去质监局检验吧?何况上百个品种,工商局不去处罚生产者,而罚我们,这也太让人难以理解。
我家商品由我平时进货的正规渠道进来的,但是在工商的这次抽检中,他们说我们家商品不合格,东西没有过期,也有QS,工商罚款应该由谁承担?
我局对饭店抽检食品,不合格的饭店进行了处罚。不合格的食品是从正规渠道进的,索证索票齐全,饭店无过错受惩罚。我局领导说饭店可以向供货商索赔。请问法律主体对吗?饭店能代为受罚吗?
对于工商部门处罚个体工商户流通环节抽检不合格罚款2万元,申请行政复议能成功吗?
请问,食品流通环节抽检不合格,工商部门已经处罚生产厂家,还能同一件事处罚个体工商户吗?
我是受害人销售以为是正品的假冒商品被工商查处后又被厂家告上法庭!现在要怎么办?把损失降到最低~!请求
我是受害人销售以为是正品的假冒商品被工商查处后又被厂家告上法庭!现在要怎么办?把损失降到最低~!请求帮助
尊敬的法律工作者: 您好!我是一个个体户,最近碰到一个问题想请教您一下。我是销售电动自行车的,前几天(2013年2月)工商检查说我销售的电动车不在当地(福建省福州市)允许销售的电动车品牌目录内,暂扣了我的电动车,还要罚款三万元。后来我申诉了,可还是要罚款一万元。我销售的电动车是正规厂家生厂的,也有产品
我是一个农药经营者,质监局抽样检测有部分不合格,还有的是标签上的生产许可证号不合,请问这样的情况该由哪个部门管理处罚?处罚额度按照哪个条款来衡量?
工商局来我店抽检,经检验为不合格产品。要处罚我,我想咨询,我只是经营者,又不是生产者,我所售商品均为成品,我进货只要对方提供QS标 合格证 生产厂址 厂名 电话 执行标准,就认为是合格产品,我就可以销售 认为合格,现在抽检为不合格产品作为一个经营者,难道我每次进货都要求对方先到权威机构检验吗或者自已背个仪器去检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