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小孩5岁了,未报户口,小孩是经乡政府手送到医院引产下来的活胎,这种情况算超生吗?如果要交社会抚养费,交多少?乡政府要不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尊敬的李律师: 我的朋友夫妇是湖北省人,都是农村人口,生育了一个男孩后2008年10月又生了一个女孩。请问:应该缴纳的社会抚养费,是当地农村人均纯收入的3倍,还是计算夫妻2个人,也就是当地农村人均纯收入的6倍?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条文是:“(二)农村村民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所在县(
自己是丰城市城镇户口,已生育一女孩,爱人为农村户口,超生一男孩,爱人已结扎。目前男孩已8个月大。请问按目前江西丰城的标准,应该罚款多少,如缴纳了社会抚养费,是否全国通用,是否可以在网上查到该缴纳信息。因如小孩按丰城的标准缴纳了社会抚养费,将来小孩的户口需要迁到外省去,怕需要重新交或外省不可以给此超生
我在现居住地交了1000元的罚款以后浙江还会要我补交吗?我应该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我的户籍是浙江省青田县的,我老公的户籍是少数民族布依族的,我们现居住地是在河北,我们生育二胎的时候未及时办理准生证,而我的生育行为是发生在我的户籍所在地浙江,二胎的户口也是上在浙江,现居住地说我们可以生育二胎但未领取
我的户籍是浙江省青田县的,我老公的户籍是少数民族布依族的,我们现居住地是在河北,我们生育二胎的时候未及时办理准生证,而我的生育行为是发生在我的户籍所在地浙江,二胎的户口也是上在浙江,现居住地说我们可以生育二胎但未领取准生证要我们交社会抚养费1000元,我想咨询的是我们在这交了1000的罚款之后,浙江要是知道
我的户籍是浙江省青田县的,我老公的户籍是少数民族布依族的,我们现居住地是在河北,我们生育二胎的时候未及时办理准生证,而我的生育行为是发生在我的户籍所在地浙江,二胎的户口也是上在浙江,现居住地说我们可以生育二胎但未领取准生证要我们交社会抚养费1000元,我想咨询的是我们在这交了1000的罚款之后,浙江要是知道
我的户籍是浙江省青田县的,我老公的户籍是少数民族布依族的,我们现居住地是在河北,我们生育二胎的时候未及时办理准生证,而我的生育行为是发生在我的户籍所在地浙江,二胎的户口也是上在浙江,现居住地说我们可以生育二胎但未领取准生证要我们交社会抚养费1000元,我想咨询的是我们在这交了1000的罚款之后,浙江要是知道
我在2008年超生了一胎,在2008年缴纳了几千元社会抚养费。今年计划办又要征收,还说没有征收够,是不是有这样的情况,有法可依吗?如果拒绝缴纳,他们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吗?谢谢!
我是一名男性公民,户口为非农业,刚刚满22岁那天我的孩子降生,请问这是否属于计划外生育?如果是计划外生育,需缴纳多少社会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