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我个人贷款买了一套房子,婚后将妻子名字写上房产证,但从结婚开始至今妻子并无工作,由我一人每月偿还贷款。我们有一女儿,8个月,现在靠奶粉喂养。想请问法院会如何判房产以及孩子抚养权
婚后买房,男方父母向他人借款(有男方父母给他人的借据,并且首付款是由他人账户直接转给售楼处的,付款收据上面签字是男方母亲的),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现夫妻离婚,首付部分算男方父母对夫妻二人的赠予吗?(没有明确的书面文字体现为赠予)首付款该如何分配?敬请律师帮忙解答,十分感谢! 房产证现在还没下来,下来后
夫妻婚后买房,男方父母向他人借款(有借据,并且首付款是由他人账户直接转给售楼处的,付款收据上面签字是男方母亲的),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房产证还没下来,下来后名字应该是两个人的)。现夫妻离婚,首付部分算男方父母对夫妻二人的赠予吗?(没有明确的书面文字体现为赠予)首付款该如何分配?敬请律师帮忙解答,十分感
婚后共同买的房子,但是大部分钱都是女方出的包括贷款也是女方还的,就连男方出面借的钱都是女方用自己受伤后的赔偿金还的,可以说男方几乎没出钱,但是房子是男方单位的福利房,没有房产证,如果离婚,房子会怎样分割?请求律师指点,非常感谢!
婚前已自己名义够得房子自己出资。婚后又将房子卖了又贷款买了房子。请问婚前够入的房子,再离婚时法院可以判决婚前那套住房是个人财产吗?请问一般需要什么证明方式由自己出资,来主张是婚前财产?
婚前从个人手里买的顶账房,钱也都是家里父母哥哥姐姐拿的,由于开发商原因,婚后才办理的房产证,但是当时就是两个人去办理的,也不懂,大厅的办公人员让交钱就交钱,让签字就签字,房产证下来的时候房屋所有权的人名是我的,但是所有形式是共同所有,女方提出离婚,要分一半房产,这种情况我如何能维护我的正常利益,因为
我是浙江人,父母在婚前为我买了套房子,房产证上有我和我父母的名字。结婚后我把老婆的名字写在了房产证上,我老婆是上海的,按照约定房产的1/6份额归我老婆,结婚后,生了个女孩,现在感情不合要离婚。小孩的户口在老婆的户口本上。我老婆想要自己抚养孩子,但是提出既然小孩是他带的,小孩也有分割房产的权利((因为我
结婚前,男方父母为男方买了套婚房。房产证上有男方,男方父母的名字。男方和女方结婚后,男方把女方的名字写到房产证上,约定女方有1/6的份额。结婚后,生下一个女孩。现在感情不合要离婚。女方要抚养小孩,女方提出1/6的房产份额给他,既然小孩由她抚养,她说要多分房产份额。法院有规定,谁带小孩谁能多房产吗?小孩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