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九六年把户口迁入正定,并分有土地,现在村里的土地被征收了,我只想有所分土地的一点待遇,村里的集体土地,承包土地,别的村民都享有,以前我享有,现在没有了,这样合法吗?请求高明律师解答,急, 谢谢。
我是孩子的母亲,结婚后,户口一直在村里。村上不给我孩子落户口。我和孩子一直享受不上任何待遇。分地及房改,而且没收了我的土地这些合法吗
能不能享受户口所在地的福利待遇 (户口因结婚买房迁入 并且去年女儿出生花费1000元也落入
国家没有对户口迁移后的这方面作统一规定吗?我们八零后农村户口的当时上学户口大部分搬到学校所在地 毕业了搬回老家却没有了分地的资格 叫我们农民的后代怎能不“贫遗传”现在买房了 却又享受不到户口搬去房产所在地的待遇 真是 倒霉的一代啊!!
现在我娘家,房屋被政府征收了,前期公布是家庭成员每人可以下分40平方的地给做房子的,家但现在说我是嫁出去的女儿,不享受这种待遇。而我的户口还在娘,请问这是合法的吗?我该如何维权?
孩子户口跟随农业户口的母亲在娘家落户是否和当地村民享受同等待遇
孩子在2010年出生,父亲为非农户口,限于当时政策,只能随母亲在娘家所在地落户。可是母亲所在地村委会却一直不给予孩子跟其他村民的同等待遇,于是母亲就将娘家所在地村委会告上法院。但是法院说娘家所在地村委会于2009年制定村民规定,规定在2009年6月以后出生的孩子户口随母亲落户至娘家所在地也不给予任何待遇(随父亲
我是02年上的大学,户口被迁走,05年毕业后,没有工作,学校就把户口打回原籍(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钳屯乡)。现在村里土地流转,同时我的土地被也流转却与村民待遇不一样,请问:我享受村民同等待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