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07年有一好友将一笔钱赠与我及两个女儿作为孩子学习和生活费用,现一女读高三一女读大四。并写有赠与声明。之后断断续续又在我这借走几万元以及他住院费用都由我负担,现在又提出和我算账,请问当初的赠与合同有效吗?受赠人有义务承担赠与人的住院费用吗?
父亲8年前再婚,婚前有一现居住房(该房为拆迁安置房,有父亲、我、生母、奶奶的名义购买),房产证上房主为父亲的名字。婚前未进行任何公证等相关手续,父亲与后母再婚后与我及后母一女四人共同居住了8年。 若现父亲将该房赠与给我: 1)基于此情况该住房房产应是如何分配的? 2)若办理房屋赠与子女手续,后母需要一同
1)我爷爷有6个子女,生前5套房子。 2)其中两套给了大伯,一套奶奶现在住。 3)另外两套给了我爸,但是产权是我奶奶,我们在她的名下。 4)现在我爸想转在他名下,去公证处说要我姑姑他们都同意才行。 5)产权是我奶奶的,为什么要他们同意?我有点糊涂 6)现在办理过户或者赠与?怎么合适,情况紧急,求助!
律师朋友们好! 1,婚后父母一部分出资买房,当时没有写借条,但是确实为借款,因为父母收入都很少,况且买房的目的为了升值而不是居住。并且有银行转帐的证据,可以判为对夫妻的借款么? 2,如果不被认为是借款是赠与的话,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父母子女方》的名字的话,可以明确视为对一方的赠与么? 还是要看法官
父母出资直接以我名义入股就可以算股份赠与了吗?(在签订赠与协议情况下)。股份赠与不需要先以父母名义入股,然后再转给我吗?这份股份赠与协议签订需注意哪些事项?另外股份的分红收入和增股算我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你好: 我跟我前女友为了结婚,我自己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并且自己出资装修,房产证上写了二个人名字,各占50%,由于各种原因没有结婚我们在公证处公证房产是我个人的,公证文书上写明她的50%产权赠与给我,由于现在银行贷款还有20多万没有还清,我可以要求房管局根据公证文书把房产过户到我个人手下吗???? 问题是房管局说我
律师你好: 我跟我前女友为了结婚,我自己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并且自己出资装修,房产证上写了二个人名字,各占50%,由于各种原因没有结婚我们在公证处公证房产是我个人的,公证文书上写明她的50%产权赠与给我,由于现在银行贷款还有20多万没有还清,我可以要求房管局根据公证文书把房产过户到我个人手下吗???? 问题补充: 问
母亲赠与30万给夫妻结婚后买房用 已实际交付履行 妻子对母亲当时的赠与录了音 有录音证据 母亲赠与的这30万是抵押她名下房产向银行一次性借出交给了我们 我们买房子用了 然后她再每月慢慢还银行贷款 请问1年后夫妻闹离婚 这母亲赠与的30万怎么分割?是母亲这1年还了银行多少就分割多少 还是直接平分母亲当时明确表示赠与的30
关于赠与 女儿的权益能保障么?就是母亲赠与的这50万会消失吗?
母亲卖房时因想帮助买方少交契税,虚构了一个很低的交易价格(20万),签了合同,去办了过户,实际上是卖了50万的,母亲将这50万赠与给女儿买房用了 已经买完了 请问若干年后 如发现母亲当时签订合同有违法情况,女儿的权益能保障么?就是母亲赠与的这50万会消失吗?
我和我前夫2006年离婚,根据离婚协议我在今年要把一套57方房子过户到我女儿名下,现在我女儿才8岁,跟前夫,我出2000一月抚养费,我想问下: 1、我如果把房子过户到我女儿名下,我前夫是否有权变卖改房产? 2、因为办理房产赠与,差不多要2万块才可以办理完手续,因当初协议上写名过户中一切费用由我承担,现因经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