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有一套公租房,承租人是我母亲,我母亲准备百年后留给我居住,即在我母亲去世后改成我的名字,请问各位,在我将公租房从我母亲那继承后,即变更我为承租人后,我妻子是否也因和我的夫妻关系而继承一半的对此公租房的居住权?如果我们离婚,我妻子是否也享有一半的永久居住权?我母亲是否需要明确指定我来继承此房的居住权?
有一房产是1997年父母共同买的,房产证的名字是父亲的,后来在我10岁那年和别的女人一起离开,直到我上大学那年才回来一次,在此期间从未联系过。 在父亲和别的女人离开两年后,母亲到法院起诉离婚,由于父亲为到场,最后是法院判决的。 2009年5月,父亲回来的那次,写有字据,把房子过户给我,也有几个叔叔在场(父亲的
男女双方5月21日上午领结婚证,22日下午因车速过快发生车祸造成驾驶者-男方身亡,男方生前有一处房产,该房系二手房,购房时男方母亲通过银行转账直接支付给卖方全部房款,这部分钱包括自己的积蓄及借款。其后男方通过商业房贷将母亲的外部借款全部还清,而男方的商业房贷一直由男方自己还款。请问在此种情况下女方是否享有
二婚夫妻,丈夫死亡,有一已出嫁的女儿 是原配的。现配妻子是否能继承丈夫名下的房产
二婚夫妻,丈夫死亡,有一已出嫁的女儿 是原配的。现配妻子是否能继承丈夫名下的房产
二婚夫妻,丈夫死亡,有一已出嫁的女儿 是原配的。现配妻子是否能继承丈夫名下的房产
二婚夫妻,丈夫死亡,有一已出嫁的女儿 是原配的。现配妻子是否能继承丈夫名下的房产
母亲早年在其所在单位(未上市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的股份是否受法律保护,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
母亲早年在单位购买的股份,现在其单位要与其他单位合并,请问职工手中持有的股份是否受法律保护,法律上是否有明确条款?其单位给出解决方案:一是以现在持有股份市值扣掉个人应缴纳的税务现金等值赔偿;二是:以现持有股份等值金额的40%投入合并单位后继续作为股份持有人,但在10年内不享有任何分红;请问这样的措施对职
老人在世时可以立遗嘱剥夺按法律享有其继承权的家庭成员的继承权吗?
老人有个人名下财产若干,另按法律享有其财产继承权的人员如下,儿子、女儿、弟弟、妹妹四人,因为老人与弟妹已分开单过30余年,其财产积累过程中弟妹无贡献,为避免百年之后遗产的纠纷,老人欲提前立下遗嘱并公证,其财产由儿子、女儿共同继承,其他人无权继承。老人的想法符合法律吗,可行吗?谢谢!
老人立遗嘱给二儿子,如果在没有其他子女知道的情况下,其儿子是否享有继承权
父母共有子女8个,儿子3个,女子5个,这些年身体一直不好,经大家商量父母由2儿子照顾,其老人有房屋一套及门面一间,母亲6月去世了,现父亲想把套房给2儿子,门面给幺儿,如果立遗嘱去公证处公证,是否有效,
我和妻子住在我母亲的一套公租房中,(就是只能居住,没有产权,产权式政府的),因为我的户口和母亲同在这套公租房中,所以我母亲去世后承租人会变成我,请问,我母亲去世后,我妻子在是否也因夫妻关系而成为这套公租房的承租人?她与我离婚后是否还有权居住在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