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向社会不特定多数人筹借资金高达一千万元,一部分债权人是自愿将钱借给他,他也没想过不还,但是由于现在资金无法立即收回,债权人全部索债,这样的行为算非法集资还是民间借贷?
我们这有家公司,以开发亚麻籽胶的项目为由,让业务员在社会上拉一些老年人投资,投1万1年利息8%,5年利息65%,有数百名投资者交了钱,从1万到40万不等,但据了解,他们的项目根本就没启动,资金除给业务人员高额提成外,大部分都挪作他用,有的业务员一年光提成就拿了97万。光拿了一个什么产品的专利证书,请问这种情况是
民间借贷案件中一个公司向多个自然人高息诱骗恶意借款,其没有还款能力,这种情况能否构成非法集资罪
民间借贷案件中一个公司向多个自然人高息诱骗恶意借款,其没有还款能力,这种情况能否构成非法集资罪。
请问:1、在民间以一定利息(该利息并不在借条上注明,而只是口头约定)筹集起来的资金,再以更高一点的利息放出去,这样的行为属民间借贷还是民间非法集资?2、当事人集了7百多万放在了一个投资公司,最后被倒债了,在这样的情况下按法律条文当事人在量刑年数,还款或罚金方面及其他处罚措施是怎样的?
我老公在外面借了很多钱,属于高利贷,用于他的公司运作,有些我知道,有些我不知道,而且有些是婚前的,有些是婚后的,现在我的孩子才四个月,不想让这些牵扯到我和孩子,是不是我们离了婚就没关系了,还有我们的房子也做了这个高利贷抵押,是不是还不了钱,我们就要搬家了,房子就是人家的了,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