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0号在商场用信用卡消费时被告知密报出错,需到银行查询。随后到宁波查询,被告知透支遇期,需还款后解除冻结。我告知银行我有很长时间未收到对账单,而我普通都是收到对账单后去银行还款,而且经常会存点钱以备消费。因此,请银行查询我地址是否出错。银行告知了对账单地址,但并不是我以前登记的地址,银行还把我的工作单位换了。且告知我有2张信用卡。而我从来没有向银行申请第2张卡。 根据银行提供的资料,我到以我名义申请信用卡的公司,他们告诉我他们没有以他们公司员工的身份申请信用卡,而是把500张信用卡申请表空白提供给银行,在空白表上盖了章。 随后我再去银行查询,银行当事人承认工作失误,并会去消除我的征信系统中的不良记录。约1周后,银行电话告知我的征信系统已消除不良记录。 2010年7月,我去建行申请汽车卡,被告知由于不良记录被拒。 2010年9月9号,我去银行交涉,他们答应修改不良记录。但没有给我保证。我担心人民银行系统复杂,未必能修改成功。 此事已严重影响我的生活,以及未来按揭买房等事,并损害我的信誉。 请问:1。如果起诉,有效期是多长。律师费用是多少。 2.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可以索赔多少。 3. 最好的解决办法。 4. 如果律师费用高,不请律师可以打官司吗?
09年8月份的时候,一个朋友找我借钱,我信用卡用不大着就借给他用,他在他自己公司的POS上套现,刚开始连借条也没打,2个月后我发现他老是不能按期还款,就督促他打了借条,对还款日期进行了约定,并约定到期不还每天支付给我1%的违约金,他一共使用我的信用卡26800元,其中的8400元没打借条,现在我催他还帐闹的都有点僵了
是专业骗子诈骗银行,不是纠纷,是纯骗,要维护法律的尊严,绳之以法才对得起国家。 刘雁伟多年一贯诈骗,受害者为多个单位和个人,仍逍遥法外。
我与男朋友在恋爱的时候一起生活也准备结婚了,在一起的期间他竟隐瞒婚姻事实说未婚,其实他是已婚的,而在我不知的情况下他已拿了我身份证办理了几张信用卡,卡就放在他身上用。卡里的钱多数都是他自己用于他自己消费,当后来我发现他已婚了,现在我和他分手快一年了,我让他尽还还钱,他竟然不想还,请问专家,像这种情况
08年11月份的时候,一个以前的同事找我借钱,我有张2万的信用卡收件地址是这个同事的地址,同事的朋友是银行业务人员,说可以用以卡办卡的形式办卡,让帮忙,办卡的时候是同事给写的资料包括签名,然后和我要了另一张卡的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当时我已经不在当地上班,地址就写了同事的,卡收到后,同事和我借钱,我没钱
甲方向乙方借钱做生意,乙方是银行信用卡工作人员,利用信用卡透支100万元,以私人名义借给甲方100万,甲方负责滞纳金的给付,现甲方由于生意亏损,无法偿还乙方所借款项,甲方写了一张20万元的欠条,并让女儿签了字,注明两年内归还20万,现乙方因无法追回款项,向法院起诉,请问法院会如何判?
07年办理一张信用卡,3万额度,下来后直接无偿借给了朋友(没有借条)之前每个月都全额准时还款,今年5月份以后以各种理由推脱,到目前才还款5500,问一下,我要起诉他能胜诉吗?(没有借条,只有最近几个月我催促他还款的短信和他的回复)
本人在专柜买了服装,用的中国银行信用卡支付,POS机打印出来的消费账单也签字确认,为安全起见我方的信用卡消费凭条当下已经撕毁丢弃,事后专柜打电话来告诉本人说由于他方工作失误当时交易没有成功让我方再次刷卡支付,对方现让我方出示那张凭条,对方声称他没有刷卡凭条(不知道他们是藏起来了还是撕毁了),现双方都没
本人在专柜买了服装,用的中国银行信用卡支付,POS机打印出来的消费账单也签字确认,为安全起见我方的信用卡消费凭条当下已经撕毁丢弃,事后专柜打电话来告诉本人说由于他方工作失误当时交易没有成功让我方再次刷卡支付,对方现让我方出示那张凭条,对方声称他没有刷卡凭条(不知道他们是藏起来了还是撕毁了),现双方都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