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2处房产,都是爸爸的名字,我是办理公证赡养协议的女儿,就是农村的招婿。还有一个姐姐,离异户口在家,房子面临拆迁,房产会面临怎么样的分割
04年由父母首付贷款8万元买房一套,房证登记为母亲一人,由孩子还贷款,期间孩子找了女朋友并一起生活,09年登记结婚,父母用家里办喜酒所得彩礼还房款一次还清。13年儿媳妇要求房子过户给孩子,否则离婚,请问房子过户给孩子后,如果离婚是否要分割房产? 这套房子的认定是否为婚前男方个人财产? 母亲把房产过户给孩子
问,本来家里房子,名字是我,我爸爸和我后妈,三人名字,但是我后妈非逼我写承诺书,放弃房子分割权,只享有继承权,这样的字条成立吗?成立的话是怎么样的后果啊?然后如果成立的话,我爸爸在死前写遗产继承书,写房子他的一份全有我继承,是不是可以把我写的承诺书抵消掉?
03年底由我父母首付,贷款8万元买房一套,房证登记名为我母亲一人,房子05年上房,当年搬入使用,由我还贷款,每月780元左右,大概为我当时工资的一半左右,这之后我找了女朋友,09年2月登记结婚,3月父母用家里办喜酒所得彩礼部分还房款一次还清,剩余彩礼交与我媳妇保管,11年我和媳妇有了孩子,目前孩子已经2岁半了,现
房子为婚前男方贷款买的,父母付的首付,房产证为婚前办理,是男方的名字, 婚后,前期是男方父母还贷,后期是女方父母和两人共同还贷 房产证一直是男方一人名字 离婚时,房产应该怎么分割
婚前男女双方共同出资买房,首付各50%。房本写男方名字,由男方进行贷款,三年内共付贷款10万元。装修女方出资10万,男方出资5万。结婚3年后,双方感情破裂,女方因男方不能生育提出离婚。请问,女方如想要房子,需要给男方多少钱?如何计算?如房子卖掉,财产如何分割? 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婚内贷款钱数的一半,有道理吗?
我父母一直关系不好,分居(分居不分家到后来各住一处)20年左右。目前问及他们婚姻状况他们不做明确回答。我家子女2个(姐弟2人,我是姐姐)我父母名下有一套老房子,是原来单位分的,他们原来在同一单位。去年我父母不顾我的反对意见,把房子卖了。然后最近用这笔钱付了首付以我弟弟名义按揭了第二套不限购不限贷的商品房
事情: 婚前向父母借款(占房价的60%)买房,房产证写我的名字,其他40%钱是父母给的。 借条的借款人是我,并写清了用途是购置该套住房,10年内还清。 计划是在婚后还款,并在婚后加上了女方的名字,份额各一半。 疑问: (1)如果不在借条上新增加女方签名的话,这份借款是不是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了? (2)如果是
因村庄拆迁,按国家要求是户口在村里的有房子,女方如果户口迁入,请问,在户口截止后,房子没分下来之前,若男女双方离婚,房子还有女方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