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我想咨询,老人亲笔立下遗嘱,10多年前的事,没有公证。遗嘱内写将3间房子平均分给老大(老大的孩子)共同享有居住权和继承权,老二老三各1间。现在老大老二都做了放弃继承遗产的公证。那老大的孩子是否可以继承遗产,可以继承多少?
离婚时,单方为逃避财产分割,将离婚前其父母的遗产放弃继承,仅凭一份放弃继承声明书无公正,能否认定其放弃继承是真实。如离完婚后,其兄弟又将其放弃的继承部分归还,那,他岂不钻了法律的空子?另一方的权益部就受到了侵害吗?
离婚时,单方为逃避财产分割,将离婚前其父母的遗产放弃继承,仅凭一份放弃继承声明书无公正,能否认定其放弃继承是真实。如离完婚后,其兄弟又将其放弃的继承部分归还,那,他岂不钻了法律的空子?另一方的权益部就受到了侵害吗?
离婚时,单方为逃避财产分割,将离婚前其父母的遗产放弃继承,仅凭一份放弃继承声明书无公正,能否认定其放弃继承是真实。如离完婚后,其兄弟又将其放弃的继承部分归还,那,他岂不钻了法律的空子?另一方的权益部就受到了侵害吗?
离婚时,单方为逃避财产分割,将离婚前其父母的遗产放弃继承,仅凭一份放弃继承声明书无公正,能否认定其放弃继承是真实。如离完婚后,其兄弟又将其放弃的继承部分归还,那,他岂不钻了法律的空子?另一方的权益部就受到了侵害吗?...
死者生前立口头遗嘱:谁安葬她,就可以获得她生前所拥有的土地权。因家境贫穷,后来由她侄子出钱安葬了她,请问:遗嘱是否有效?她侄子是否能拥有她所有的土地所有权?注:她侄子并未赡养过她,只出钱安葬了她,赡养费完全由她女儿和丈夫负担。背景:她丈夫、女儿均在世。如果遗嘱有效,那她所拥有的土地是否全部分个她侄子
一个病人自己感觉身体不佳,故想把自己的财产(已有超过20年的婚姻,所以我认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都留给子女,请问:1。只有病人自己留下遗嘱是否有效2。如果配偶为了照顾病人情绪,也签署了,是否自己的权益就一点也没有了。
我的父亲1990年去世,母亲2009年去世,生前夫妻共有一间门市房。母亲去世前留有一份公证遗嘱,称门市房给两个儿子(其中一个是呆傻人,有残疾证和低保证,无劳动能力。),但在呆傻人没死前要用房租照看呆傻人(由呆傻人的姐姐照顾,如果房租不够照顾的话,由儿子补钱,如果儿子不补的话,不能继承房子。),等呆傻人死后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