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伯伯家在河南省焦作市的农村,4年前他在一条大路旁边的荒地上栽了300多棵杨树,现在村里大队要占用,请问如何补偿?能补偿多少?
我是绥化的,农村户口,现在家哪里正在建设高速公路,占用我家8亩农田,应当怎么补偿费用,应当在多长时间发放补偿费用。
京沪高速铁路经过我们村,占了很多地和民房,现在为了补偿被占的民房,要给他们划宅基地,又占用了几十亩耕地,属于一次性买断,刚开始的时候说是4.8万元一亩,村里一直推着没给办理,到了现在村里一降再降,说是2万元每亩。村民们怀疑是被上级部门扣留了,所以迟迟不给办理。 我想问一下,这方面国家有没有明确的规定
1984年政府给我们家分林地,当时按照结婚的有份,我爸和二叔已结婚都有份,我三叔未婚和我爷爷共一份,合计分了三份,但是登记证只写的我爷爷名字,现在我爷爷奶奶都已去世,政府占用了其中一部分林地,给了4800元。我想问一下我三叔应该分多少钱?谢谢(我爷爷的继承人就按照我爸,二叔,三叔三人计)
我是2005年5月租赁某村委17亩山地,期限30年,终止日期是2034/8/30,由于国家修建铁路需征用那17亩的山地,补偿方式是每亩7400元,现在已拨款到村委,但村委迟迟不给予发放,这不是侵犯了我的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吗?那林地使用权权利人与林地所有权权利人之间怎样享受补偿金呢?
我们是河北省张家口市的村名,麻烦问您一下现在我们这里有退耕还林的林地给开发商给占用,名义是政府出面以建设用地占用,实际就是开发商占地,请问在张家口因该给与怎么样的补偿合适。都是哪几项补偿,国家有什么法律性的或是政策性文件有这方面的规定。
男方(有一子)与女方(有一子)经人介绍与1999年3月份等登记再婚。在男方的亲朋好友的帮助下,于8月份在女方的集镇上宅基地(集体所有制土地)建了两间二层楼房和两间附房,共计208平方,房产登记在女方的名下。婚后由于两人性格不合,以及家庭琐事经常吵闹,于2003年9月份分居至今;男方在今年5月份提出离婚,要求女方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