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在登记领取结婚证前,向男方索要5万元彩礼。2010年1月20日,女方与男方领取结婚证,但未开始共同生活。2010年5月2日举行完民间传统仪式后,才开始共同生活。2010年8月底,女方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男方,要求离婚,女方在诉讼请求中未提及彩礼问题。想咨询的问题是:1、如果男方在答辩中,提出让女方返还彩礼,法庭对该主张是否予以理睬?2、男方不存在婚姻法第32条列举的情形,如果男方在开庭时不同意离婚,法庭一般会如何判决?3、有人说,只要一方不同意离婚,就得等半年法院才给判,这种说法有依据吗?4、如果男方想追回部分彩礼,还有什么法律途径?
我和我爱人结婚半年,感情不和做为女方的我提出离婚,男方要求我返还彩礼!我要求结婚时娘家陪的所有物品归女方所有,我想知道的是彩礼需要还吗?我要的东西是否归我所有离婚后
我的侄子去年腊月结的婚由于我的侄子无有生育能力现在女方提出离婚结婚前给付女方彩礼八千元婚后又看病花去两万多元现在离婚彩礼能够要回吗
我们结婚三个月了~之所以离婚是因为她母无尊长~就连她自己的亲生父母都骂~还会经常为了一些所以为的小事大闹一场~甚至无缘无故会牵扯到我的朋友和邻居~而导致去我朋友和邻居家大闹~脾气太暴躁!离婚的话我的彩礼是否有权利追回~还有就是我们结婚前她家人没有告之我本人以及我家人说她有先天性心脏病~问下属于欺骗不~
结婚不到一年,发现感情不合,已经领了结婚证,现在女方在自己家里不回去,请问如果男方如果去法院诉讼返还彩礼,要返还吗?如果男方说因为彩礼导致生活困难,那请问什么标准才算是生活
我在4月份经人介绍和徐某谈恋爱,到5月底她提出两方互相印象不错要求正式订婚,她提议6月20日举行订婚仪式,9月19日举行婚礼。6月20日男方设订婚宴,按本地习俗在宴席上她给订婚礼金一万元,项链等‘四金’,男方家长及亲友给她‘改口费’2400元。7月9日领结婚证,7月15日男方家长宴请女方家长商定结婚日期和仪式流程,席间
我在4月份经人介绍和徐某谈恋爱,到5月底她提出两方互相印象不错要求正式订婚,她提议6月20日举行订婚仪式,9月19日举行婚礼。6月20日男方设订婚宴,按本地习俗在宴席上她给订婚礼金一万元,项链等‘四金’,男方家长及亲友给她‘改口费’2400元。7月9日领结婚证,7月15日男方家长宴请女方家长商定结婚日期和仪式流程,席间
我今年元月份因没人介绍两人情投意合于一个月后结婚婚后四天后我与南方一家人出去打工在那边一个月后我不置换了啥病男方家人说我重了些于是把我送回娘家让我爸妈给我看病于是第二让天就走了说半个月后来接我可是他走后我给他打电话他说我不要再烦他了之后电话就打不通我一直呆在我娘家知道一个月后他回来说要和我离婚还要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