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有一子)与女方(有一子)经人介绍与1999年3月份等登记再婚。在男方的亲朋好友的帮助下,于8月份在女方的集镇上宅基地(集体所有制土地)建了两间二层楼房和两间附房,共计208平方,房产登记在女方的名下。婚后由于两人性格不合,以及家庭琐事经常吵闹,于2003年9月份分居至今;男方在今年5月份提出离婚,要求女方按现在的市场评估价一半(即10万元人民币)进行补偿,或男女双方一人一半分割房屋,由于女方不同意,最后协议离婚不成,男方于6月份向法院起诉。在法院调解和庭审过程中,女方及其代理人(是女方的亲戚,在检察院工作且与法院工作人员很熟)声称其有3万元外债(在庭审时没有出具证据,且男方也不知道女方有3万外债),只有能力补偿4.5万元,在一年内分两次付清(第一次付2万元,第二次付2.5万元),男方认为这种调解方案不公平,不同意此调解方案,于是法院在今年8月份作出判决不准离婚,我去法院领判决书时由于激动说了得罪法官的话,并且还没在文书上签字。之后法院有人在我熟悉的人面前说,六个月后还是这样的结果(补偿4.5万元在一年内分两次付清,第一次付2万元,第二次付2.5万元)。 男方的疑问是: 1、按现在的市场评估价一半(即10万元人民币)进行补偿,或男女双方一人一半分割房屋是否可行? 2、在检察院工作且与法院工作人员很熟的人可以作为代理人吗? 3、法院这种调解公平吗(补偿4.5万元在一年内分两次付清,第一次付2万元,第二次付2.5万元)。? 4、领判决书时在法院文书上没签字,男方还说了得罪法官的话,男方担心六个月后起诉,对男方的合法利益有影响。 请问大律师们男方如何才能得到应用的合法权益?
女方在婚前就患有精神病(狂燥症,一年或多年发病一次),男方在知情的情况下结婚,结婚后半年发病一次,结婚后一年半左右(怀孕几个月)又发病一次,小孩出生不到一年又发病,均在医院用药物得到控制,平时还需要每天吃药。男女双方都在农村无稳定工作,双方都有父母且无经济来源。婚后第三次发病好后男方提出离婚,请问法
只有女方婚外情的聊天记录,举列聊天内容女方的:(老公,我好想你啊,我想你想的都快疯了,你好久都没抱我了,我好怀念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哦,我们什么时候可以象以前那样啊、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是那么的快乐, )当然也有聊性方面的内容。。这样的聊天内容可以做为女方婚外情的证据吗?男方提出离婚可以要求女方赔偿吗?还有在此
男方不能生育,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能向女方要回彩礼还要求补偿吗?
因男方不能生育,女方提出离婚,男方向女方要5000元钱(理由是结婚各看病花的钱,但是看病是给男方看的),还要求女方把金手饰给男方!双方并没有共同存款 。女方现在应该怎么办?如果提起诉讼对女方有好处吗
起诉离婚后,男方执意要分得共同房产,要求补偿一半房产价格给女方,但并不能一次性付清钱款,女方不同意的
离婚共同房产判给男方后,男方应一次性补偿给女方一半房价的现金,如男方拿不起这笔现金该怎么办?男方还执意要房子,不同意竟价,女方可否伸请法院要得此房,而一次性补偿给男方现金呢?这种情况法院会怎么审理?十分感谢,急急急! 男方想先给一部分,然后其余的打欠条给女方,女方不同意男的要求,如果女方要求一次性付
我和丈夫结婚3年,今年怀孕现在已经满3个月,但丈夫突然提出离婚,并要返还结婚的聘礼钱69000元,我可以提出不同意离婚的请求吗,如果等小孩出生他还坚持离婚的话,最快他要几年才可以离婚 如果离婚,我需要退回聘礼吗,他是公务员,我是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将来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怎么判定
男方(有一子)与女方(有一子)经人介绍与1999年3月份等登记再婚。在男方的亲朋好友的帮助下,于8月份女方的宅基地上建了两间二层楼房和两间附房,共计208平方,房产登记在女方的名下。婚后由于两人性格不合,以及家庭琐事经常吵闹,于2003年9月份分居至今;男方提出离婚,请问房屋如何分割? 因为房屋是在集镇上的集体所
男方(有一子)与女方(有一子)经人介绍与1999年3月份等登记再婚。在男方的亲朋好友的帮助下,于8月份在女方的集镇上宅基地(集体所有制土地)建了两间二层楼房和两间附房,共计208平方,房产登记在女方的名下。婚后由于两人性格不合,以及家庭琐事经常吵闹,于2003年9月份分居至今;男方提出离婚,请问房屋如何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