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978年由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港沟镇石庙村迁出,在农村留有多处房屋和土地(非耕地)。多年了,农村的老人都已经去世,所在农村的房屋和土地继承。由于都在外地,农村的房屋和土地无人打理,宅基地和闲置土地大多被其他村民占用,盖了房屋等设施。本人有土改时期的房屋契约。请问能否依据土改时期的房屋契约维护自己的权
您好,我是油田的一名职工,把自己在边远地区的采油厂住房借了一个户头,但是,我们之间没有签订任何的书面合同,只是口头协议租用,并且每年给1200元,已经使用了3年,可是现在油田要统一的大规模回迁住房,租用户头的那一方现在不肯我们卖房,而且要自己买,我想咨询下,这样的情况我可以夺回我的房产权利吗?
我们两家合伙买的七间平房,我四间,他三间。过户时,中间的那道墙该怎么划分。《他家的三间房子是原来卖家后来接的。所以中间只有一道墙,从房子外面看,有明显的分界线》
我是在2009年2月购买的房子,那时候还没有结婚,今年5月我结婚的,现在房屋房产证下来,房地产公司说必须写两个人的名字,我想请问这不应该是我的个人财产吗?请问有什么办法才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请问现在二环路改造,我家面临拆迁,但是没有产权,只有当初搬家时的房屋产权调换协议书,并且当初被迁人的名字写的是我爷爷的名字,我爷爷现在已故,现在这房子能守法律保护吗?会不会赔偿时会比有产权的赔偿的少些呢
请问购买无产权的房屋怎么得到保障,我自己写的房屋买卖合同再去公证处能公正吗?公正以后有法律效力吗?
请问购买无产权的房屋怎么得到保障,我自己写的房屋买卖合同再去公证处能公正吗?公正以后有法律效力吗?
请问购买无产权的房屋怎么得到保障,我自己写的房屋买卖合同再去公证处能公正吗?公正以后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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