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再婚前的老房,再婚后由男女双方共同出资翻盖,男方现已过世,由于是再婚,男方未留给女方及其子女任何遗产,现男方子女过来要房,女方如何为自己子女征得最大利益?
男方婚前贷款买房,男方家庭婚前给了房子首付,婚前[即登记前]由双方当事人鉴定协议由男方父母偿还房贷,并按手印签字.假如日后因不和等问题离婚,房子的产权是否归男方所有?房子的贷款是否与夫妻无关
根据新婚姻法,要购买婚房,双方共同出资。由于女方与母亲名下共同有一套房产,购买婚房时婚前产证上只写男方一人名字,作为首套房购买。房子有20万的公积金贷款。 问题:1.房子有公积金贷款期间是否不能加名字?加名字会产生大致多少费用? 2.如果离婚,婚后加了女方的名字,是否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分割?是否会受到
我和我老公于2011年底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中将我们婚姻期间共同购买的一套按揭房划为我女方所有。由于当时房屋还在按揭还款中,所以房屋产权所有人依旧还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在这之后的两年中前夫在生活工作中出现了一些经济纠纷,我担心会不会影响到这套房屋产权,因为产权上所有人还有他的名字。希望尽快得到回复,谢
男朋友家有两套住房,一套是他父母两年前赠予他的,已付全款。另一套是他的爸爸以公积金贷款购得一套住房,名字是他爸爸的。现在我们准备结婚,我希望婚后他可以把我的名字加在我男朋友名字后面,但男方家里现在不愿意将我的名字加在他儿子名下的那套住房,而是和我未来公公的名字加在一起,而且还要加上我男朋友和他妈妈的
我(男方)在结婚前自己拿出十万元付首付买了一套房子(买房时已办理过未婚证明),剩余款项分十年每月从我的工资里面直接扣除,现在我对象要求以后办房产证的时候把她的名字也填上,这样的话以后万一发生不虞,房子的归属权是谁的?请专家达人给与解答,谢谢!
事情: 婚前向父母借款(占房价的60%)买房,房产证写我的名字,其他40%钱是父母给的。 借条的借款人是我,并写清了用途是购置该套住房,10年内还清。 计划是在婚后还款,并在婚后加上了女方的名字,份额各一半。 疑问: (1)如果不在借条上新增加女方签名的话,这份借款是不是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了? (2)如果是
我男友登记前用他父母钱交首付,住房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子,并且房产证以下发,但公积金贷款未偿还结束,该房在婚后能否算共同财产?另外,我在登记前全款购买了车库,但登记后产权证还没下来,我这个车库婚后算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