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的租房纠纷详细如下: 2010年4月8号签租房合同,租金1200元,付三押一,合同期为一年. 第一季度租金到期为7月8日,但我因为工作原因在6月23日向房东提出退房申请,房东同意了,之后就叫人来看房,房子7月12日正式租出去. 租房时由于考虑到工作不稳定的原因,所以签租房合同时,补充了一条协议:如果双方有
半年前,我租了一套房子,房子是属于房东的。但是里面的家具都是原来住户的。我们签协议的时候交了1000元给房东,2500元作为家具的押金,交给原来的住户。但是现在的住户已经联系不上了,电话是空号,房东对这个事情也不管。我们应该怎么拿回原来的家具押金?能不能把家具都拿去卖了,拿回我们的损失呢?这样会不会违法呢?
4月份和房东签订了1年的租房合同,合同上面写的,如果有特殊情况,提前解约的话,需提前一个月跟房东提出,这我都做到了,但是我退房时房东耍赖,不退400押金给我,理由是:我没租满1年。请问我将合同法上的什么条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合同上面很模糊,没有写上退房需要退押金,也没写上不退押金!
昨天交了一个月租金给中介,中介也开了收条,约好今天签合同,结果中介今天打电话来说房东有事让后天去签,想请问押金有没有有效期,会不会到了明天他们说已经过了时间我都没去签合同不认账?谢谢。
本人20010.5月在广州租的房子租的一押一租交了500押500元一个月租…住到8月因为个人的原因不想租这个房子了…我看了合同上没有说明租方中途退房要负什么责任…请问一下我这样的情况能要回押金吗?
我的房子在4月底租客搬出,租期7月底才到期,在4月6日他和我爸说,我们没有同意退押金,我就没有退押金给他,在搬出去的时候,管理处要业主签名搬出放行条,我爸就签名了,也没有什么东西写的,租客就说我们同意他搬出了。现在9月我们收到仲裁的合同纠纷,他说我们同意他搬出去,要求我们退回押金,还有他的管理费和所有杂
因为那个片区的房子是交给一家物业公司出租的,当时租房签合同、交租金、押金也都是交给物业公司,7月初退房的当天,说公司现在资金有些紧张,要过一个礼拜才能退,写了一张欠条。但直到现在过了两个月了,每个星期都是推下个星期。欠的也不是我们一家,每次去都是好多人在那要钱,110也打过,但还是要不到。那个片区已经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