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1995年底开始同居,在男方家住。现在,男方去世,没有遗嘱,女方要求同男方的孩子分割男方留下的房产。请问女方有权利分割男方留下的房产吗?现在 还有事实婚姻这一说法吗?如果没有是哪一年开始同居后没有的?
同居关系的男女一方,可以在不经过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把属于自己的那部份财产从对方账户上取走吗?
您好!我与男友同居已有10年多了,期间他曾无数次与我约定结婚日期,又无数次以生意太忙为借口而推迟到现在仍没结婚。我与他刚认识的时候他没有钱,后来我们上班挣点钱,加上省吃检用积攒了10万元开了个公司,我们一起经营直到现在,他掌管大权,全部经营所得都存在他的名字下的银行账户里,但密码让我知道。我们没有孩子。
我和老公是07年离婚以后还一直生活在一起,现在他外面有了别的女人想和我解除同居关系,对于这一点我也没意见,现在是房产证有我名字,我能分割外面在一起生活的时候做生意盈利的那部分钱吗?当初离婚的时候本来说给我的钱也没给我后来做童子用了,这些钱我还能要回来吗?
去年5月底,本人经法院调解和对方解除同居关系,调解协议约定以本人分得的房屋财产价值(农村的砖木结构房120平米价值约17万)折抵我应承担对孩子独立生活时止的全部抚养费。当时孩子已经13岁。我觉得很不公平,但还是在调解书上签字了。据说调解协议签字后就具有法律效力了,请问:我现在通过何种途径才能要回属于我的财产
男方离婚有一子,女方非离婚,有两子。非法同居10年已久,无条件帮女方小孩抚养成人,在生活期间,男方自己借钱买了房,向女方儿子借的钱都已归还。男方曾多次要求女方去办好离婚证,以便办理结婚证书,女方拖延一直不办。男方50岁以上了,再次要求办理结婚证书,以保障老来依靠,女方还是要求不办。现女方要求只接纳男方本
情况是这样的:没有结婚证,但摆了宴席就是所说的事实婚姻,婚前有一套老房子,房子是我一个人的名字,没有公证。有一子3周岁,现在解除同居关系的话,房子的分配和孩子的抚养怎么定夺的?
律师们好,我想咨询一下结束同居关系与离婚后财产分配的事情。五年前我和他摆酒结婚,没领证,现在有一个儿子。他是个体商人,有两家50来万的服装店,一家有营业执照,一家没有,法人代表是他本人(没有营业执照那家是在我怀孕时候开业的)。我们有车有房,车房都在我名下(但是房子如今只有按揭合同,房产证还没领)。我们
双方是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且以民俗进行确定关系。现在,聘金在女方账户下,并女方买的车子在女方父亲名下,但车子在男方家里。双方男女无法再维持同居关系,财物如何分配?
自1994年2月1日以后的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属于同居关系。这种情况下财产怎么分割呢
自1994年2月1日以后的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属于同居关系。这种情况下财产怎么分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