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09年10月8日,本人骑摩托车带妻子与一辆轿车发生交通事故,最终造成我妻子右小腿胫骨骨折,进行手术用钢板固定,并且依照医生要求,要在一年后进行二次手术将钢板取出。按事故现场情况为轿车全责,但因我当时驾驶证正在办理中,还未取得,所以最后办理刑警定责结果为我是次要责任,承担30%,轿车司机主要责任,承担70%.费用总计为22000元(含一次手术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陪护费和经评估得出的二次手术医疗费),并且我已在调解书上签字,但对方至今仍未执行。当时调解的交警并未告知伤残鉴定事宜。在调解书上签字后,经其他人得知我妻子可以去做下伤残鉴定(具体鉴定结果如何,还不明确)。所以这种情况下现在是否可以去追加伤残鉴定,鉴定结果是否在有效期内?鉴定的委托人该是谁?(自己,还是办理的交警,还是其他?)如果鉴定结果为伤残,是否可以推翻之前的调解书,要求重新调解?而且在上次调解中,对方还提出一个要求,就是让我们把所有医疗单据都给他,他从保险公司得到赔偿金之后,再赔付给我们。(对方打算从保险公司得到多少赔偿金就赔付多少给我们)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在整个过程中,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办案交警并未将调解书一式三份中的一份给我,连复印件也没有。可现在去问他索要时,他却一口咬定给了。请教各位律师,目前这种状况,该通过什么正当的渠道去维护我的权益?谢谢!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一起交通事故赔偿 请帮忙解答,谢谢 我家人骑摩托车把一个骑自行车的女的撞了,当时女的腿部骨折,送往医院做了手术,过了2-3个月再次手术取出内部钢筋。期间所有的费用都有我家人来承担的(包括住院费、营养费、误工费、护工费),并且支付1万2仟元的营养费,现在改女子再次要求像我家人索要赔偿费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一起交通事故赔偿 请帮忙解答,谢谢 我家人骑摩托车把一个骑自行车的女的撞了,当时女的腿部骨折,送往医院做了手术,过了2-3个月再次手术取出内部钢筋。期间所有的费用都有我家人来承担的(包括住院费、营养费、误工费、护工费),并且支付1万2仟元的营养费,现在改女子再次要求像我家人索要赔偿费
您好,请问一个人晚上骑摩托车在路上面走,撞到路上的沙堆上意外身亡,沙堆是工地占道堆放在马路上的,沙是土地局发的,工地是公司承接的,土地局与公司有合同,这个如何问责,是否土地局和工程承包商都有责任?还有就是,意外身亡的人当时有醉酒。这样如何承担责任。如果赔偿,大概能赔多少。以武汉的生活水平,出事者44岁
巡警 酒后或醇酒 撞死一大人一十几岁小孩.一人当场死亡,一人在送往医院后死亡.请问,受害家属应如何起诉他们?起诉重点?是不是有故意杀人罪在其中?因为是巡警,是否可以提请上一级部门来重新调查此事故?谢谢了!急急急
我是司机,伤者年青女性,事故认定是我付全责,交强、三责险、不计免赔我都有。伤者头部缝针,住院1个月,医院说基本没问题可以出院了,现在有以下几个问题,希望大家帮忙: 1、医疗费,医生说出院后一段时间内隔周要去做一次CT,医疗保险赔付是不是到出院就结束?那这个复查费用如何处理? 2、误工费,她是超过2000元/
我是司机,伤者年青女性,事故认定是我付全责,交强、三责险、不计免赔我都有。伤者头部缝针,住院1个月,医院说基本没问题可以出院了,现在有以下几个问题,希望大家帮忙: 1、医疗费,医生说出院后一段时间内隔周要去做一次CT,医疗保险赔付是不是到出院就结束?那这个复查费用如何处理? 2、误工费,她是超过2000元/
律师您好,我A方将一辆小轿车卖给B方,他付款52000还欠我28000元。我还没有跟他过户,但是写了条子内容是(今收到B方52000元购车款,下欠28000元)。条子现在他拿着,他赖着不跟我过户。我让他写了一个(豫****车在路上出任何交通事故与原车主无关 B方签)。请问一下我现在还需要对车子负交通事故或违章责任么?有什么方法
你好各大律师,我想向你们咨询交通处理问题。我的一辆货车在江西丰城出现追尾事故,经交警处理也没有说法,车子也不放,被追尾车要求我们先预付五万元钱给他们,这样的事情可靠吗?因为我们已经在他们江西受到过一次伤害,所以我们怎么也不敢相信他们了,我们怕他们是一个诈骗团伙,如果钱放在交警那里我们还放心,放他们那
红绿灯路口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到场时肇事者已经擅自移动车辆并否认其闯红灯,交警就以无法确定谁闯红灯为由,2个月了,都不出事故认定书,只开了交通事故证明(伤者未得到任何赔偿),说是以后也没有办法出认定书了。就这样不了了之。请问这种情况,伤者应该如何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
我驾小轿车在没有指示灯十字路口三车道的中间车道以40码速度直线行驶,快到对面斑马线时,突然一辆无牌无证也无驾驶证的二轮摩托从有绿化带隔离的人行道上窜出,撞到我车右前门后部,车上二人没戴安全帽受伤。双方当时都看不到对方,都没有采取避让措施。请问对方是否应该负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