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父母在老家向别人买了一块400平方的土地,花了9万左右{借了4万多}。用来修建住房,因为听说要修路,就没建。政府第1次征收测量,没有被征,第2次就被征收,且所获补偿只有1万多。如果是用来修路那没什么好说的。但如果以后那块地是被用来修建出租房什么的,该怎么办?在此想请教一下,征收补偿是否合理?
贵州省黔南州平塘县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多次找我父亲谈论收购农田一事,当时我父亲就明确告诉他们,家里有三个成年子女,住房不够,需要政府能考虑置换一块宅基地以便子女能够建房,征用的农田将近600个平方,而我们提出的宅基地面积越低于600个平方。后来在我父亲不知情的情况下,2004年就已经征用。政府还说,要建房可以从政
我有一块退耕还林土地,承包期为50年。今年修高速要征用10亩,补偿款没到,村民就要分掉土地补偿款,我不知道我的承包地,别人是否有权分补偿款?
村民的承包地被地方人民政府征收后,但没有得到征地补偿款和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是否可以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向哪一级法院起诉? 土地征收未得到补偿,怎样维护自己权益?
七十年代因修建学校,政府以免粮免购的方式征收我地15亩水田。现因国家政策不要上交粮购,并且有种粮补贴,现是否可以向政府申请相关赔偿。
政府因扩建环城路而占用农村耕地,请问以下那些没有或者不能完全享有赔偿权?1 去世尚未收回土地的,2 迁走尚未收回土地的,3 婚迁来和新出生暂时没有土地的,4故意来挂户的
我母亲是江苏丹阳的农民,户籍在农村,2008年的时候因为爷爷去世,所以就把户口迁到了我的户籍所在地广西桂林,成了城镇户口,2009年的时候,老家开发,土地被征收了,可是因为户口问题没有获得赔偿。我想问我母亲是否能获得一定的补偿
本人有五三年的土地证,一直都是菜园地,一直耕作到现在,证件父亲留下的,证件齐全,在路边也可以做屋子。现在政府征收,镇府征收补51块一平方。 菜地有150平方左右。我想咨询法律怎么保障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