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民事经济案件 和一个人有债务关系,欠钱不给 有欠条作证 一直告上法院,今年一月份法院判我胜诉 ,但被告一直迟迟不履行判决,一个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那边一直在说已经在办,房产已经让政府收回,拍卖出去后就能够支付 我这边就16万元,现在已经过去半年多,法院那边一点说法也没有,说只有一个字 等! 感觉法院执行厅的人在托,不给办事。 他们工厂还在照常营业,所有的都跟没事似的,我认为法院执行厅为了申请人的权益得到保障,会执行被申请人的其他财产,包括车,家里财产,账户财产等等。 可是法院大半年就只有一个【等*字, 请问怎样说法院才会马上对被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厅的人如果不办事,哪里是他们的弱点? 请各位多多指教。谢谢
我做零配件加工,某有限责任公司欠我加工费80000元。经法院判决,胜诉移交当地执行局,到执行局多次要对方要法官说对方没钱,后来说给20000万下面每个月分期5000元付。有对方执行人签字,只给10000元就没给了,怎么把剩下的70000万元怎么要回来。谢谢
民事案件(债务追讨)已经将生效判决送达超过两年的判决,发现了"新的有效证据”(债务人拿出一个还款收条
已经送达超过两年的判决,发现了"新的有效证据”还能进行申诉或抗诉么?????是同一级检察院主持还是上级检查院主持对原错误判决进行抗诉???现实中是否好操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5、一审判决书和可以上诉的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的,上诉期从各自收到
民事案件(债务追讨)已经将生效判决送达超过两年的判决,发现了"新的有效证据”(债务人拿出一个还款收条
已经送达超过两年的判决,发现了"新的有效证据”还能进行申诉或抗诉么?????是同一级检察院主持还是上级检查院主持对原错误判决进行抗诉???现实中是否好操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5、一审判决书和可以上诉的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的,上诉期从各自收到
民事案件(债务追讨)已经将生效判决送达超过两年的判决,发现了"新的有效证据”(债务人拿出一个还款收条
已经送达超过两年的判决,发现了"新的有效证据”还能被批准进行申诉或抗诉么?????是同一级检察院主持还是上级检查院主持对原错误判决进行抗诉???现实中是否好操作???
民事案件(债务追讨)已经将生效判决送达超过两年的判决,发现了"新的有效证据”(债务人拿出一个还款收条
一个案子的生效判决是以主债务人的公告送到期之日达起算,还是一般担保方的送达签收日期起算?现在情况是担保方已经签收送达后两年零二十天后提出了申请再审?他还有这个权利么?他如果走抗诉好操作么?
1年前将信用卡借给朋友用无欠条,他用他还,至今年2月开始每月还5%最低还款,至10月,人逃离,据悉有外债,但有房产,问:能否确认债权?上海签购单能否调取(时间上有无限制),如果调取没有其签名或商户冒签怎么认定?熟悉操作流程的可简述操作流程发送至hu_tong1991@hotmail.com并留下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