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几天收到一封邮件,说我在腾讯十三周年庆活动中中了一等奖,我进入网站后,填写完成真实资料(姓名、地址、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并上交后,上面有说让叫3200元押金,于是我就中断了。过几天,北京法院给我发短信说我参加某某网站活动违约,要求赔偿十万元,我也不知道短信是真是假。我觉得网站有问题,是一个诈骗网站,并且邮件会自动删除。所以特来请教。
您好 我在58同城网站上 找人做了个网站 付了500块 做好后 想推广 又付了4000块百度推广开户费用 付费后对方把我电话和QQ都设置为黑名单 用别的电话能打通该电话 我去派出所报案 派出所说是经济纠纷 不属于网络诈骗 不予立案 请问 我这个事情是应该定性为网络诈骗 还是经济纠纷 我应该去找什么执法部门
网购代刷,对方给一个网络连接,打开之后是一种商品的购买方式,刷几百到几千不等,按照对方的提示刷完任务给佣金,可是完成任务之后并没有退回买东西的钱,而是让刷更多的钱去买东西
被网络诈骗了4000元左右,对方账户已被冻结,怎么才能退回来?
公安机关已经立案,对方账户已经被冻结,钱还没有被取走,这样的情况能让银行把钱退回来么?
有个网友说可以代替购买网络物品,但是钱打过去了,不给发货,应该是10月2日到货,但是现在也不给,总是各种推脱,而且现在那种积分商品已经停止兑换了,我应该是被诈骗了,我该怎么办?对方是河北廊坊人,现在他在内蒙呼和浩特,我是北京的。请求专家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