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3年回原籍的子女,村民组当时划了大概一亩的土地,同时有全村的签名协议,但也交了5万元,这样做是否合乎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请问一下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吗
我家在1995年登记为6.02亩土地 后从96年开始不知是何原因变成了3.12亩,少掉的面积也一直是我们在种植,并无转给他人, 后来这6.02亩又被同村人改成了鱼池,少掉的面积就包含在鱼池面积里,现在涉及到征收,行政村只按照合同数量3.12补偿,请问我那部分少掉的面积能否要回。
我想从几家村民手里流转八十亩土地承包权。用来建苗圃。他们的使用权还有12年,我可以和村里签20年的期限吗。也就是12年到期再续8年违法吗?
你好: 我们家是三世同堂,家里是农村的想要个儿子,所以有俩个姐姐,二姐是爷爷带打的,但是户口是上在大伯的上面的,因大伯去世,二姐想要赔偿款,应不应该给。(大伯没有小孩,没有过继给他,只是户口上在的,现在去世了,他要赔偿款的理由是,火盆是他打烂的应该给他)
..想知道有没有正义的律师。。能和部队打官司。。关于土地承包问题
..想知道有没有正义的律师。。能和部队打官司。。关于土地承包问题。。。对方是新疆十一师69240步兵团。。。谢谢
本人位于河南省淅川县厚坡镇马王港村乔庄一组,现在我村土地有淅川县一化肥厂.汤河一水泥厂征用,建厂房,我家户口上有爸爸妈妈两个弟弟,一弟媳,一侄女和一侄子,相对来讲是七人,其中一侄子是妹妹所生后来改嫁小孩自幼我弟弟家抚养并且户口上在我弟弟名下,小孩自小管我弟弟,弟媳叫爸妈,现在村里改建分补贴说小孩不是
一个户口上,有我母亲,本人,舅舅,舅舅的女儿,然后,房产证上面是我母亲一人的名字,房子是我们在住,舅舅他们另有房子居住,但是因为最近要占了,这种情况,是怎么来分配房子的?
我爸妈在第一年承包了100多亩田,这些田有些原来是鱼塘是我爸妈花的钱填埋的,所以他们免了我爸妈第一年的承包费,承包3年后,好像听说上面要把田收回统一搞绿化,搞完后还是把田分给别人承包,这样的话我爸妈说他们都把田包给本地人,然后本地人再把田包给外地人挣取差价,这样的话承包费就贵了不少,我爸妈就挣不了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