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克扣我的工资,并且滥施处罚,围攻教师,本人按照教师法向滨海新区教育局提出申诉,滨海新区教育局对学校的行为做出了部分纠正,但还是暗箱操作偏袒校长维持处罚(无视事实,捏造虚假材料),我对滨海新区教育局的处理决定依法提起行政复议,但是天津市教育局以不符合侵犯人身权和财产权而拒绝受理。 南开区法院以向高法请示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解释为由,三个月过去了,说高法至今没回答,所以案件中止,让我等。 请问这样做合法吗?法律规定三个月能这样拖延吗,另外,扣工资捏造材料难道不侵犯人身权财产权吗? 我就不理解了,这么明摆的事情,几个月都处理不了吗
我父亲电视购物买了3套钱币(一万元),拿到了发现其中2套和电视上不一样,看上去就像是简装的,所以想退2套,打电话给400购物电话,他们不让退,说让我们去电视台投诉好了,签收时发票也没给,请问怎么维权?
老人在其子2岁时,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分给其一套公有住房,现在此房的承租人是其子,其间老人豪不知情,现老人想要回承租权,一审法院已判给了老人承租,现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太不合理了!法院一直在配合着其子拖延审案,现老人没有自己的住房,身体多病,该怎么办?
金堂的安置房5年以上有证80平方怎么过户要2万呀,过户这么贵呢。要2是中江的是第一房
5年以上有证80平方怎么过户要2万呀,过户这么贵呢。买方是中江的是第一房
因为老人身体不适,兄弟姐妹商量后,由我家搬进老人的房子里居住已方便伺候,七八年过去了,老人去世了,现在有一个哥哥来要房子,请问这套房子归谁?老人也没有立遗嘱,但是兄妹们都口头说过房子是给了我家了,这件事该怎么处理?
律师们好:我是丈夫在家不能担起做丈夫及父亲的责任;我们夫妻分居七年之久;感情已破裂。现我已向法院提出离婚。我们各自名下各有一套58平方/63平方房产,都是婚后以夫妻名义享受国家福利购买的房改房各一套。他有定期存款10万元。 现在法院已开过两庭:我主张离婚,各人名下的房产归自己所有。他主张房产是婚前财产,与
我工伤赔付的案子是去年12月份立案的,3月审理开庭的,4月本来应该下判决的,结果被对方找人案子给压了,现在在请示,都从区级请示到市级了,7月份到省级了,打电话去问省人民法院的法官,居然被告知慢慢等吧,态度非常不好,催了几次了都不行,难道一直要等下去吗?都快1年了,一审的判决都下不来,让我们如何去相信法院,
装修预算中水电这一项有5000,现在决算要6700. 我们在工程中也没要求改变。不知道怎么会多了这么
装修预算中水电这一项有5000,现在决算要6700. 我们在工程中也没要求改变。不知道怎么会多了这么多。还有在项目不变的情况下,竣工结算不超过预算价的5%。我们这个是不是超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