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是壁山县大路人,今年65岁,十几年前我就把母亲接到重庆生活,土地就暂时交给了队长,三年前,队长说母亲的土地卖给了三峡移民来的人,叫我们回去领了六千多元钱,也没让我母亲签字或办个什么手续,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下我母亲到底还有没有土地?如果没有土地,是否可以按农转非来办理养老保险?
我父亲被因病治疗无效已去世,把自己的遗产给了我(有遗嘱的、经过公正了的),但是还存在几万的医疗费用,我后母和父亲结婚近5年,但是房子是我亲母和父亲修建的,后母来后也没有改善过或是维护,父亲去世后,后母却要我把房子给她,还拿钱给她,我可不可以不给她房子和钱,再让她履行妻子的义务,偿还一半因父亲生病所欠
今欠到***人民币5万元 *** 2008/7/10 没有主张过还款 也没有还款日期 问来问去还是答案不一样,到底哪个说法是正确的啊,真是纠结!!!!!
我家两百多平方米,没有有房产证 只有土地使用证 我妈是户主 家庭五人 我妈 我妹 我 我老公我女 我爸去世后才办的 我想问的是 如果我妈把两百多平方米卖或者赠送我妹 我有没有权利要回自己家人的那份
楼下将空调主机安于我们飘窗下,还解释说,是开发商如此设计,我们跟物业核实确定如此,于是一次次的协商都被对方以此为由回绝。如果真照开发商的设计,相当于我的飘窗外承担了我自家的两台空调主机外,还有他们家的一台,一共三台,使用时无不热闹。开发商的这种设计难道真的合理?楼下就可以因此将空调主机装在我窗外制造
我97年因读书(中专)粮油关系迁到杭州,2001年毕业后迁回本村至今,我老公和我一样的性质,现在村里土地征用,我们都没有补偿名额,我儿子6岁也是一分补偿都没有,请问这合理吗? 我们是苏州市吴中区的
我母亲在18年前,与其所在单位,签了一份20年的土地使用合同。土地面积是5400平米、用于养殖。期间,在承包土地上盖了房子(260平米,盖了已经10年了),1000平米的圈舍。(17年)。母亲不幸与去年去世,母亲单位就想收回土地,而且,现在又要动迁,所以,我想像律师咨询以下几点;第一,我到底有没有权继续承租土地。(与
8月26日早上5:30左右我爸爸其我家的摩托车去上班,那时没有红绿灯,在丰润转盘那发生交通事故。一面包将我爸撞出二十多米 ,没有刹车,后来是摩托车在他轮子底下迫使车停下的, 我爸爸在8月31日治疗无效已经去世了 ,我爸爸那摩托车在没牌子没本的情况下 我爸在事故中站多少责任 我咨询过 有种说法是在没牌子本子的情况
老人又两个儿子(都是农村户口),两年前把房屋赠与大儿子,房屋没有房产证,有农村土地使用证(宅基地),有赠与合同,合同没有附加条件,没有公正,现在反悔有效吗?谢谢! 土地使用证赠与后已更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