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回沪知青子女 1996年回上海后动迁 和爷爷 奶奶3个人的户口一起分入一套40平方的使用房 未买产权 爷爷于2003年去世 奶奶于2005年去世 我在2001年回重庆处理私事 那个房子就被小叔叔占用 具体是他租给别人住 还是他朋友住 我不清楚 我直到最近1个月才回上海 回来得知房子在我一点都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我小叔叔在奶奶去世前挂牌卖掉了也私自把我的户口迁到了他们家 导致我回上海没了房子 我想知道 我该到哪里去查 这个房子的详细交易记录 包括合同 交易金额 或者仿冒我的签名和图章和所有违规操作 还询问一下 如果我奶奶同意卖房 就不用征求我的同意了吗?
我是回沪知青子女 1996年回上海后动迁 和爷爷 奶奶3个人的户口一起分入一套40平方的使用房 未买产权 爷爷于2003年去世 奶奶于2005年去世 我在2001年回重庆处理私事 那个房子就被小叔叔占用 具体是他租给别人住 还是他朋友住 我不清楚 我直到最近1个月才回上海 回来得知房子在我一点都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我小叔叔在奶奶去世前挂牌卖掉了也私自把我的户口迁到了他们家 导致我回上海没了房子 我想知道 1:我叔叔的做法是否侵犯了我的居住使用权 我能否向他提出赔偿 能不能要回房子
2:我在重庆的几年期间 一直未缴纳过使用房的房费 房费也许是我小叔叔缴的 我是什么过错?我是否还享有该房的居住使用权
3:我该到哪里去查 这个房子的详细交易记录 包括合同 交易金额 或者仿冒我的签名和图章和所有违规操作
4:如果我奶奶同意卖房 就不用征求我的同意了吗?
中国的房子都只是70年的使用权,并非产权,"查了许多资料还是有点不明白,城市与农村在使用权上的区别...我的理解不知是否是对?据以下条例: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那意思
甲和乙两户共有一处使用权的房屋,该房屋有a和b两间,居住面积分别为13.7平方米和10平方米。该房屋有一本房卡,户主为丙(丙为甲和乙的父亲,已过世)。此外,双方各有一本户口簿(分户所得),两本户口簿中,甲户口簿中有甲一人,乙户口簿中有乙和甲乙的母亲。 此外,20年前,家庭成员有一份书面协议,大致意思为将甲
卖出房屋使用权(房票)后 买方如果买产权出现法律问题卖者是否有责任
如题 前提是房屋使用权的所有人有经济纠纷。其金额是否达到没收此房屋产权的条件并不确定。 请问如果达到没收房屋产权的程度话 卖房票(非产权)后,买方是能正常买断房屋产权。买方出现拿不到产权问题,卖方是否有责任。
问题是这样的: 大约35年前,我老家是从现在的这个村移居到同一个省的不同市的一个村,移居到那个村落也自己建了房子(大概70平的面积),在那里住了有7、8年,后来又回来了,30多年过去了,那个房子还在,我们离开的20几年,曾经也有人住过那个房子,但是现在是空的,现在那个村落要开始拆迁开发,我就请教各位律师朋友
朱律师,您好! 现有一个关于银行卡存款的问题想跟您咨询一下: 当事人原工作于A企业,因工作原因由A企业派往B企业工作,工资等由A企业支付于当事人(注:当事人已经于2008年从A企业辞职)。近期当事人收到银行的取款通知短息提示,在2010年某月某日,某卡号在ATM发生一笔交易(备注:当事人手头上没有此卡号的银行卡,实
我的父亲是军人,在部队分得一套91平米的军产房,后来转业到地方,在地方没有分房。母亲的单位也从来没有分过房。请问我父亲现在去世了,母亲和我对该房的使用权和继承权如何解释,部队是否有权收回房子 补充:军产房属于无产权类的,没有交过钱买断
如何在不影响感情的情况下,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关于房产证加一方名字的问题)
您好,我和妻子刚刚领完结婚证,一个月前购买了一套房子,为避免产生二套房问题,是以女方名义购买,产证上写的是女方姓名,购房首付是双方共同支付,现在还款也是共同还款,我想问问看,产证上是否可以增加男方名字,另外,是否有其他更好的处理办法,在不影响感情的情况下,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你好,我想请教你一个问题,我是02年买的房,当时只办了房产证,不知道还有土地使用证,最近想把房产拿去抵押贷款,才知道没有土地使用证,找到开发商后,都是一直推托,而且据说也只有一个大土地使用证,现在我该怎么办?我很着急,请帮我出个好主意能尽快解决这个问题
请问我想买40年的房子使用权,是没有房产证的那种,等40年到期了,我的房子是被国家无偿收回还是能得到赔偿,假如有赔偿,赔偿金怎么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