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施工中从高处坠落中伤头部.工地负责人未经报案直接送伤者进医院在中途死亡.受害家属与负责人私了,应该向其索赔多少? 受害者时年49,配偶1,子女皆满18,父母70+,兄长单身患有胃癌,刚动过手术终身无工作能力.
尊敬的律师们:你们好! 在下咨询一个关于建筑安全事故里的责任承担问题。希望给予帮助! 我是一个承包人,在一个乡镇小区建设施工中承包了一栋总建筑面积为1700多平米的住宅楼土建施工,签约在一家有资质的建筑公司,按工程造价的百分之三缴纳管理费。垫资到主体封顶付百分之六十,在开发商的施工手术未办理完善时
本人是雇主,聘请了无建筑资质的施工队进行建房,无合同协议。本人负责建筑材料,施工方负责人工以及建筑器械。 建筑过程中,运送砖块的机器缆绳断,砸中了当时经过雇主的母亲,因抢救无效死亡。我想问问责任如何划分,该如何赔偿,赔偿数目具体是多少 麻烦律师给予解答,谢谢! 赔偿依据是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吗?是参照
我家门前在修商品房,但是建筑物离我家很近,可以说五十米都不到。建筑物修的很高,每次都有东西从上面掉下来,什么跳板啊,石头啊,都有。我们提过意见,但是他们搭了一个范围很小,基本上没什么用的挡的东西。却依然有石头掉下来。门前又有很多人过路,要是砸到人了可不是小事。请问一下,对于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做、
我是房主,雇用包工头,包工头雇佣民工不能小心摔得右股头骨折,第一次的手术费用房主支付1600元,包工头一分也没支付,第二次又提起上诉,第二资金手术费和九级伤残一共费用70000多元,这个费用是房方主出不是包工头出。
建筑施工行业纠纷多,企业的法务部门和专业律师的学习途径有哪些?
我们于2010年8月19日在济南举办建设工程合同谈判和所遇风险问题处理研讨班,本次研讨班特聘请最高人民法院一庭审判长冯小光、原中化建副总刘玉柯、天津大学国际工程合同研究所所长张水波、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月萍、全国律协民委会主任朱树英、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处处长曹守晔讲授。为施工企业提供了很好的法律
新成立的物流公司,找了一个不懂建筑施工的人给他施工,造成延误工期,施工的人投入160万,物流公司于今年5月和施工人签了一个补充协议,让施工人在7月31日前工程全部完工,若不能完工,就不给钱,现在物流公司要清施工人,一分钱不给,这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