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业务需求,不需要我目前的岗位,并且已经把我工作所有器材运到其他分公司去,领导找我谈话要调整我的岗位(而且表示将来虽然我的岗位调整了,但是如果公司有需求,有时候还是会要求我兼做之前的工作),除此之外那个新的岗位是有技术要求的,我并不擅长,而且那个岗位的工资市场普遍要比我原本岗位低1-2千左右的,请问劳动法有没有相关的条例可以保护我的权利,想问1.如果我拒绝换岗位,公司能不能因此辞退我,辞退的话该如何赔偿 2.如果我同意换岗位,公司如果要降低我的薪资是否合法,我是否有权利保持我原本的薪资 3.换岗位后,如果在新岗位工作并不适任,公司是否有权利因此辞退我,还是我有权利再调整到其他岗位(合约签三年,试用期三个月,已工作了第四个月),请求专业人事帮助!谢谢!
我在原岗位未犯过严重过失,工作受到直属领导及客户的肯定,但由于公司老总换人了,要将原来的员工变相逼其离职,要将我调离原工作岗位,我该怎么办啊?有没有人经历过,帮下我吧!
我们都是合法的长安车个体经营户,一直都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负责任,为云阳经济的繁荣昌盛立下了汗马功劳,现运管所强制对我们进行所谓的公司化管理,每月要向所谓的公司缴纳200元的管理费。我们都认为这是不合理又不合法的。请给予一点法律意见。
企业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已学历未达到要求为由,调动我的主任岗位。合法吗?
我在企业工作9年了,之前在总公司工作6年后调入下属分公司(异地),先企业以精简岗位为由,通过职代会同意,在广东范围竞争上岗。我未聘上,但是我与分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岗位是主任,现在公司要求我到基层管理岗位,工资也会下调。我可以申请仲裁吗?
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就发展需要为理由,随意降低员工的职位和降低工资,请问合法吗?其中公司完全不听取员工的意见就贴出告示通知